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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什么的早还给老师啦╮( ̄▽ ̄")╭ 百度了一下才知道是谁呀╮( ̄▽ ̄")╭ 随意写一写认真你就输啦╮( ̄▽ ̄")╭ D君虽然是汉子也萌萌哒╮( ̄▽ ̄")╭ 1.黑太子没有早死的话也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在他爹死后没多久就死了,这个的结果跟原来的应该变动不大,还有一种是病好了,或者至少是能管理朝政了,那就没他儿子什么事了,正好这时候法王查理五世去世,查理六世上台(假定其他历史条件不改变),法国正是比较弱的时候,按照黑太子好战的个性,应该会去继续攻打法国。以及此时英国内部战争和疾病也肆虐,为了转移国内矛盾,对外开战也是在所难免的。开战也有两种结果,战胜和战败,战胜的话应该就没有亨利什么事了,也就没有兰开斯特王朝,或者说至少在那个时候是不会有的,如果战败的话,应该也不会像他儿子那么惨要被迫退位,但是至少日子应该也不会太好过。【就酱吧编不粗来了 2.郑和向东行驶发现美洲大陆的话,私以为对世界的格局方面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但是在文化方面应该会有比较显著的影响。因为郑和下西洋的目的不在于侵略性,与国家之间的互动手段也并非暴力性质的战争,而在于国家威信的树立、与其他国家之间贸易的流通和文化的传播,从这三个方面来说最有可能会使得美洲文化受到中华文化的影响,像东亚及东南亚各国那样,在本民族的文化中多少融合一些中国文化的因素在里面,比如说宗教的信仰的流传,新的植物物种的交流,新的技术的传播(四大发明之类)等等,其他的,暂时不好说。【其实是已经不造怎么说了 = =内容一1如果黑太子没死 黑太子爱德华于1330年出生,在他16岁即1346年的时候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但是1376年他46岁的时候就病逝了,他的父亲爱德华三世于1377年逝去,因而黑太子爱德华没有可能继承王位,因为他比他爹死的早,继承王位的是黑太子爱德华的次子理查,即为理查二世,他的长子爱德华早夭,无缘于王位。 他是英法百年战争第一阶段中英军最著名的指挥官。 真正让黑太子大显身手的是1355年的远征,这时他也不过25岁,已经成了一个知名的骑士。这次与其说是远征,不如说是纵贯法国的扫荡。英军因为兵力的限制,不可能在所有占领的地方都驻扎军队,于是就派出游骑去骚扰法国村庄,烧杀抢掠,打算破坏法国的经济基础。这时的法国国王约翰二世缩在城池里不出,因为害怕黑太子,他还主动“坚壁清野”——我先搞破坏,你就没得抢了。结果黑太子的部队从北到南抢了一圈,如入无人之境。约翰硬着头皮率军“追击”英军。1356年9月19日,双方在普瓦提埃相遇,一场大战难免。爱德华的军队只有6000到8000,大多是长弓,法军却有他的三倍,此战以少胜多,黑太子声名达到极点,又有了那么多战利品(包括国王),英国的形式一片大好。然而此后,黑太子并没有继续他在战场上的辉煌,因为他的疾病无法参战,他眼睁睁地看着查理五世把失地一点点收复,然后他就这么不甘心地挂了。 那么如果黑太子没死呢? 其实在当时,黑太子已经病得不轻,就算他拖着不死,短期内也干不了什么。但是约翰刚脱是死定了。1376年,法军已逐步迫使英军退到沿海狭窄的一隅。差不多是在当时,查理五世也挂了。按理说如果黑太子好了,以他的军事才能和威望足以平定国内政治,向外进军。但此时的英国仍陷入瘟疫(黑死病)之中,无力反扑。而且英国国内的贵族大多支持约翰刚脱,黑死病过后需要金币和大量的马,还得看贵族的脸色。支持黑太子的大多是仰慕他威名的平民和那些长弓手。这些人防守倒是没问题,野战和攻城就不行了。野战的时候一个骑兵能顶5个步兵。要知道黑太子是军事天才,但他偏向骑兵,最了解的兵种也是骑兵。可是当时已经不是可以用骑兵横扫天下的时候了,查理五世建立了野战炮兵和高等编制的舰队,并且基本控制住了英吉利海峡。黑太子今天宣战,明天法国就能用炮打到伦敦。历史上英国也是趁着1415年法国国内的勃艮地派和阿曼雅克派发生内讧,而农民和市民亦发生起义之际重启战端,才获得胜利的机会。所以,黑太子有生之年是没有再次享受胜利的机会了。
而且还有个问题,就是他杀了约翰刚脱以后,理查二世就会是毫无疑问的英国皇帝。他和黑太子一样对贵族拥有很大的权利不满,王和贵族的矛盾是动乱的根源。因为黑太子和爱德华三世的失败,国内贵族势力崛起,掌握了很多权力。理查二世没有父亲的威望,加上他膨胀的野心和本事不足,最后很可能死在贵族手里。而且他对待法国采取平和政策,自称法国国王,这就给了法国喘息和发展的机会。最终很可能让历史重演,贵族当上国王,1415年重启战端。至于能不能像历史上一样取得胜利,把圣女贞德逼出来,那就要看新王的能力了。
内容二 1郑和下西洋如果发现新大陆
郑和一行历次出使,每到一地,均首先向当地国王或酋长宣读诏敕,其次则对其王、妃、臣、僚等加以赏赐,如前述之金币及锦绮纱罗等物,以后,当地国王或酋长或有所贡纳。最后,则为郑和一行将所带货物交换当地土产。
那么我们来看看郑和下西洋的几个目的。
⒈宣扬明朝国威(政治目的);
⒉扩展朝贡贸易(经济目的);
⒊寻找失踪的建文帝。
⒋出海目的是为迎佛牙
⒌加强同海外各国的联系。
假如郑和下西洋......不,是下东洋穿过太平洋到达美洲大陆。会对历史有什么直接影响呢?首先对于美洲大陆,15世纪初的美洲大陆还是印第安人的时代,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前100年。美洲大陆上不算岛上人口,印第安人约1300万。而北美洲北部印第安人只有区区100万(美国和加拿大的地盘)。基本上按按照我国人口标准来看就是人迹罕至,而且还是个部落制的土地。就此观之,宣扬国威是勉强能上,扩展贸易啊迎佛牙啊加强海外各国联系啊神马的纯属扯淡。寻找建文帝就不好说了,这也不靠谱。
也就是说,三宝兄如果跑到了美洲去,最可能获得的利益就是美洲的土地和美洲的矿产。先不说中华文明几千年来故土难离的思想,就算有土地,哪个正常人会漂洋过海远离故土去当农民?而且矿产这东西需要大量壮劳力才能开发。一船能运多少人?明朝舰队一次出航能运27000人,其中有四分之一是船工,来回要几趟才能凑出足够人手?且不说矿产挖了还要船运回去,这成本明朝根本伤不起,就说明朝哪里来那么多剩余人口?所以郑和跑去新大陆,那是一点用也没有。君不见欧洲人为了开发美洲还要从非洲贩黑奴,明朝连非洲都没听过,他去哪里买人口?所以,三宝兄发现新大陆,不过是抛给明朝一块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dlsdyc 话说版主能给我打个分么
第二大题,第一小题: 【免责声明】:笔者历史学得不太好地理学得更不好@jgzhx#,不过大致上会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写的,地理位置什么的有不符合的地方就请不要在意了@jgzhx#,然后逻辑什么的就请更加不要在意了@jgzhx#,另外有什么奇怪的东西粗线请自动忽略哟@jgzhx# 【脑洞】: 永乐三年(1405年),三十四岁的三宝太监郑和奉明成祖圣旨率领着庞大的舰队出海了。此时正是六月天,郑和闲来无事总会站在船头远眺海景。昔时魏武挥鞭,东临碣石有遗篇:“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今夕三宝哥面对着广袤无垠碧波万顷的大海总会心生出很多感慨,可是总觉得少了些什么,是的其实他是少了小丁丁@jgzhx#,于是六月的烟花终究与他无缘,秦淮河上摇曳的艳影也只是在梦中浮现。一枕春梦了无痕,梦中的倩影好似昙花一现,时常在夜半梦醒的郑和望着窗外海上的那一轮明月总是不由自主地抚船长叹,明月虽好可是谁与我共?此时年轻的郑和并不知道,造化弄人,他如今踏上的竟是一条不归路。【【不归路.......... 伴随着漫长航行的是无边的寂寞,整日面对着碧海蓝天也终有一天会觉得厌倦。终于有一天,庞大的海船缓缓靠岸,一片崭新的大陆出现在他们的眼前,这就是今天被称作美洲大陆的地方。 迎接船队的并不是脚跨高头大马身着锦衣玉服的王公贵族,而是一群食人的土著。船队本想稍作停留就离开,可是是夜风黑月高,不知名的鬼火从郑和所在的船上蔓延开去【【呵呵→ →,火焰借着风势吞没了整个船队。大火烧了整整七天七夜才停息,不少的船员在睡梦中被火焰吞噬,幸存的船员们奋力从已经变成一片火海的船队上搬下了各种物资,看来船队只能在此地停留等待过往船只的救援,可是放眼望去,苍茫的大海上哪里又有人烟。 于是幸存者们只能靠着所剩不多的食物度日,丛林中的土著正对着他们虎视眈眈。总有船员在月圆之夜失踪,食物也就要被吃完,剩下的船员们被恐怖的阴影笼罩着。 又是一个月圆之夜,皎洁的月光洒满了海滩。不远处的海边生起了篝火,一群土著围着篝火跳起了奇怪的舞蹈。海边的食人土著越聚越多,正不断向船员们的营地靠近,可怜的幸存者们都在瑟瑟发抖,不知道即将遭遇的是怎样的风暴。 一阵船员的尖叫声仿佛预示着某种仪式的开始。土著们用不知名的语言呼喊着奔向幸存的船员,食人宴会就这样开始了。郑和在拥挤人潮中手足无措,恐惧攫住了他,眼前突然出现一张凶恶的面孔,郑和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郑和发现自己的同伴们都已经被土著吃掉,自己却因没有小丁丁而被认为是不祥的因此得以保命。土著们把郑和带回了丛林深处的营地,那里居住着被土著们敬若神明的巫婆。满脸皱纹的巫婆对没有小丁丁的郑和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于是从此郑和就和巫婆生活在了一起,并且经常被巫婆逼迫着喝下不知名的药水。 慢慢地郑和学会了土著的语言,可是他仍被土著们看守着,仍然经常要喝下不同的药水,仿佛他已经完全变成了巫婆的玩物。 时间缓缓流逝,很多郑和熟悉的面孔都慢慢消失,稚嫩的面孔变得苍老,苍老的面孔逐渐枯萎,唯有巫婆和郑和仿佛逃过了时光的魔掌。 又不知过了多久,郑和宁静而单调的生活终于被打破。海边又出现了冲天的火光,远远地能听见枪炮的声音。终于有一天,一个身披着羊皮满脸胡须的男人率领着一群英国士兵闯进了营地。一片混乱之中,年迈的巫婆被流弹击中了胸膛,临死之前她告诉郑和,由于长期服用了那些不知名的药水郑和已经拥有了不朽的生命。 身披羊皮的满脸胡子的男人从土著的手中救出了郑和,并且开始教郑和使用英语。他把郑和称为“Friday”,因为救出他的那一天正是星期五。后来他告诉郑和,他是一个商人的儿子,名叫鲁滨逊,因为意外流落到了这个海岛,离开海岛的时候他已经在这里度过了二十八年。 郑和逐渐完全掌握了英文,可是由于自己的经历太过诡异,他从来没有把自己的故事说给任何人听。不久之后鲁滨逊的妻子去世了,他开始出现幻觉,总觉得一望无际的海洋在召唤着自己。鲁滨逊重新杨帆的那天,他指着遥远的海面对郑和说,也许那里才是我的归宿。几个月之后噩耗传来,鲁滨逊的船在航行时遇到了暴风雨,没有任何幸存者。 无妻无子的鲁滨逊在自己的遗嘱里把自己的财产全部托付给了郑和,失去了朋友的郑和开始在广袤的欧洲大陆上游历,最后来到了巴黎。正如海明威所说:“如果你有幸年轻时在巴黎生活过,那么你此后一生中不论去到哪里她都与你同在,因为巴黎是一席流动的盛宴。”在这个灯红酒绿的繁华之都,他与玛丽杜普莱西相遇了。杜普莱西深深爱上了郑和,可是郑和觉得自己没有小丁丁并不能给玛丽完整的爱情所以终于下定决心忍痛告别了玛丽。郑和离开之后玛丽陷入了对郑和深深的思念。她外出时总喜欢在胸口别上一直茶花,因为这是郑和最喜欢的花,久而久之人们都开始称呼她为茶花女。 忍痛离开玛丽的郑和悲痛欲绝,虽然他始终都觉得告别是最好的选择。他离开了巴黎这个伤心的城市来到了西班牙,满腔的伤痛无处发泄。在这段日子里,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穿上一身破盔甲,骑着一匹老马挥着长枪朝着风车冲刺。 不久之后没有小丁丁的郑和死于西班牙的鼠疫.........................【【编不下去了....... 【【就酱!!窝写的都是什么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