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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天上有 于 2013-12-14 11:12 编辑

经济上的偏见和短视。由于犹太人一直被视为魔鬼和异教徒,所以他们的就业和经营也受到了很大限制,不少人只能去从事商业和金融业,特别是高利贷行业。流散到各地犹太人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努力,很快就聚敛起大量财富,但这又会成为当地人妒嫉和仇视的对象。基督教禁止基督徒进行放贷食息,所以犹太人的放贷一直被视为是“罪恶勾当”,实际上“这是一个为自己掘墓的怪圈,其背后则是基督教欧洲对犹太民族的宗教迫害和种族歧视

欧洲统治者一方面迫害犹太人,另一方面又把犹太人作为“敲竹杠”的榨取对象。法国统治者在这方面的表现尤为滑稽,从公元1182年到1321年,法国曾四次驱逐犹太人,为了财税收入又四次召回犹太人。1361年法国国王好人约翰被英国俘虏,为了筹集巨额赎金,允许犹太人返回法国,1394年又把他们驱逐了出去。

一.民族本身很排外(总感觉犹太教教义强调犹太民族是神选之民,有种优越性。)

二.大量的财富被以家族式财团的形式占据,并且曾经长期依附贵族和强权国家,但是自身没有真正的政治权威力量,再加之民族国家的衰退,逐渐失去保护,被作为政治斗争的工具以及部分阶级斗争的矛头之一。

三.内部经济差距导致自身分化,进一步加剧了其在民众中的神秘(恶劣?)形象。

大概是这种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