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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前写的 仅此表明我回来了
话说之前看到一大堆提醒 是布吉你干的吧 但是系统后来没显示了 所以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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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当年
BY江晨子墨
我叫漩涡鸣人,是七代目火影。
……好吧我为何要多此一举……总之,最近我的暗部队长心情不好,虽然他看上去和平时并没什么两样,依旧沉默寡言,但气压低得令四季如春的木叶也仿佛在北国寒风中战栗,搞得我心情也不好啊。
比如现在,他面无表情地叫了声“火影大人”然后留下了卷任务卷轴就准备跑路,我急忙叫住了他。回过头的他眼里满是煞气大有如果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就将我关进月读的世界的态势,我连忙挤出一个笑,说佐助我们吃拉面去吧。
他挑了挑眉,眼神飞向我面前堆叠如山的公文,我咬了咬牙,召唤了一只蛤蟆当信使叫鹿丸来替班,然后就拖着佐助往一乐拉面馆走。当然,他甩开了我的手。
点了两大碗拉面,对方象征性地动了两筷子就没吃了,留我一个人在那狼吞虎咽。
搞定了三碗拉面后,我才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成天要处理那些公文,要搁十年前我早撂挑子不干了,哪会安安稳稳坐到现在?然而我不是十年前的我了,他却还是十年前的他。
他看着我放下了筷子,问道,“吊车尾的,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我抬手抹了抹嘴,笑道,“我还以为你会一开始就问呢!”
我错了,他到底是有些不同了。
他挑了挑眉,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我。我咽了咽口水,干笑道,“就是想问问你工作了这么久,要不要放个假?”我看了看他脸色,补充道,“带薪。”他沉默了会儿,说不用,最近外面形势不好,有人对木叶虎视眈眈,他不能离开。我说木叶没了你照样正常运转好嘛,看他脸色一沉连忙补充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木叶有没有你都一样啊不对木叶没了你就不能活……也不对木叶不是还有我这个火影嘛……
是啊,还有你这个火影啊。他淡淡地说,神色平静。我却知晓他是生气了。我无奈地趴在桌上,闷闷地道,我就是想给你放个假好好休息,毕竟……过几天不就是他生日了吗。
他没有回话,我偷偷瞄眼看他,只见他眼神深邃,海底却隐约有丝亮光。然后他就对上了我的目光,点了点头,一个瞬身消失在我面前。
我摸了摸头,透过白布间的间隙看向高远的天空,在心底叹了口气。
不管过了多少年,不管他改变了多少,他对他的感情却是一点也没变过。
我第一次见他,就隐约看出了端倪。
那时我还是狐妖,没人跟我玩,放学后我只能一个人坐在秋千上,看着那些小孩子一个接一个地被各自的家长领走,却从未有一个人过来问我为什么不回家。
其中有一个孩子最耀眼。那是一个粉雕玉琢的、非常可爱的孩子――别告诉他我是这样形容的不然他会杀了我的,每当下课铃响起,他都会急匆匆地跑出来,找到门口挺立的身影,然后准确无误地扑进那温暖安全的怀抱。高瘦的人总会稳当地接住他,然后笑着揉揉他的头,从背后掏出一个红艳艳的番茄――这时小孩的眼睛会立刻放光――两人再一起手牵手踩着斜阳回家,从无例外。
那是宇智波佐助,和他的哥哥宇智波鼬。
那时我在想,为什么我就没有一个兄弟呢?有个哥哥可以依赖,或者有个弟弟可以宠溺。
但这样的日子并没有很长,据后来了解是因为鼬进了暗部,所以没办法每天去接他了。所以后来他是一个人走回去的,安安静静地,影子被夕阳拉得老长。
有天他停在了我的面前。
那天也是这样好的天气,没什么云,天空蓝得像我的眼睛――雏田是这么形容的――有那么点微风,刚好带走夏日的那一丝闷热。我低垂着头,晃嗒着两只脚,然后视线里就出现了一双鞋和白藕般的两条腿。我顺着望上去,是那个孩子。他垂着眼,问我怎么不回家呢。我忽然心里一热,脸上一红,吼道,要你管!我又立刻低下头去,心里发慌。
我并不是想赶他走的,我只是一时激动就吼了出来,万一他走了怎么办,万一他厌恶了我怎么办?
一阵胡思乱想,却突然被人一把拽了起来。
走,我们回家。他说,神色也是这样平静,声音似风一样轻。
我红了眼,正要恶语相向,他却一把抓着我的手转身就走。
他的手软软的,手指冰凉,掌心却有点暖意,摸上去很舒服。彼时路边还有不少行人,对着我们两个指指点点,他似没听到一般,扯着我往前走,我却不能装作听不见。
红了脸,用力将自己的手拽了出来。他回头看了我一眼,没说什么,把手插回裤兜,自顾自地往前走。
我跟着他,在无人的时候哭得一塌糊涂,却在他转身前擦干了脸上的泪水,留给他一个倔强的表情。
他挑了挑眉,说没用,多大的人了还跟个女生一样哭鼻子。我差点冲上去和他拼命。
他说到了,你快上去吧。我揉了揉眼,这才发现已经到了我家。可是进不进去又有什么差别呢?反正那座房子里就我一个人住。但我还是向家走去,不回那我能回哪呢?
我走到楼下时,回头看了看,他还是那样的姿势,一脸臭屁;我上楼,在长廊上往下看,他还是站在那里,夕阳投下的光影遮住了他的表情;等我进了屋里再推开窗的时候,我能看到的就只有他的背影了。
我就那样看着他那被拖得老长的影子,逐渐变成一个小点,消失在天地相接处。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是他生日,而鼬因为长期任务出门在外还没有回来。
我和他的交集依旧不多,他摆出一副冷淡的样子拒绝任何人的靠近,而我,依旧被众人排斥在外。
看着他的冷漠,我还以为那天的一切不过是场梦。
直到那天,鼬回来了。
那天我就坐在老地方,而他低着头穿过人潮人海,不料却迎面撞上了一堵软墙。他刚抬起头,却猝不及防地被人戳了额头,伴着那声“愚蠢的弟弟,走路都不知道看前面吗”,声音里满是笑意与宠溺。
他愣了愣,下意识地喊了一声“尼桑”,得到对方的回应后这才掉了两滴眼泪,扑进了哥哥的怀抱。
我在不远处的树荫下看着这一幕,越发地躲进阴影里。果然,只有我是孤独一人。
然而我的孤独并没有持续多久。怎么说呢,就是,有人和我一样孤独了。
那天,我翘了课坐在外面的秋千上,什么也没想,就是看着树叶间隙间的那一小片天空发呆。突然面前多了一张脸,遮住了视线,我愣了一秒,吓得人往后仰。但我没有摔在地上,因为鼬拉住了我。
嗯,来的是鼬,宇智波的天才。我道了声谢,然后说佐助还在里面上课呢你来早了。他笑着摇摇头说他是来找我的。我愣了,眨巴两只眼睛。大约是我的表情太好笑了,他笑意加深了些,复又收敛起来,说,“我希望鸣人君可以和佐助成为朋友。”我又眨了下眼,摊手表示那得佐助答应才行啊。他说没关系如果是鸣人君的话一定做得到的。说着他就走了……我完全没答应好嘛!谁会跟那个臭屁的家伙做朋友啊!
可我当时却红了脸,内心雀跃不已。
第二天佐助没来,我从那些闲言碎语中得知,他家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了,而这一切都是他哥哥干的。
从此他和我一样,都是孤独一个人了。
我想着和鼬的约定――应该是单方面的――走到了南贺川,他就坐在栈桥上,孤零零地,平静地注视着湖面,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他想跳下去。
后来,事实证明是我想多了。我们两个看了对方一眼,就撇过头去,等走了一段路后,我悄悄回头,却见他也正看着我。我不由得笑了,他也笑了,笑容清浅,融在暖色的夕阳里,美好如梦。
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曾见他这样笑过,起先是因为别扭,后来……不提也罢。
日子就像流水,转眼我们就长大,组成了第七班。四人组有说有笑地完成那些简单任务,波之国之行更是加深了我们之间的羁绊。
然而,一切都改变了,自我看到,那双血红的眸子。
时隔多年我已不愿再提起,那天我尽全力挽留不惜暴走,可他还是走了,抛下了我们的羁绊,走进黑暗之中,因为鼬的一段话。
那时我就深刻意识到,对于佐助而言,比起鼬,我们什么也不算。
后来的事没什么好提的,都是些伤心事,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知道的也不是特别清楚,只是有次佐助罕见地喝醉了我才了解了个一二。
唯一令人高兴的是我把他带了回来。不过带回来的大概只有他的身体吧?他的灵魂他的心,都在宇智波鼬那儿,再没有人能带回来。
啥?你问我怎么知道的?那当然是因为,我喜欢他啊!每当他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我就只能看到他了。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再细微的表情变化都看得到的吧。
你问我为何如此淡然?我能怎样?我都和雏田结婚了孩子都上学了我还敢有任何痴心妄想吗!其实没这些我也不会。
因为,早在很久以前,他们两个之间就插不进一个人了啊。
想到这的时候我正坐在火影办公室里,面前摊开着一副绝密卷轴。前些天佐助回来报道了,神色较之前显得疲倦但总算没有那种低气压了。但我大概又不得不麻烦他跑一趟了。我叹了口气,决定亲自去找他。
我到宇智波宅的时候感慨了下他的洁癖,然后犹豫着要不要敲门,结果发现人就坐在长廊上一脸看白痴的表情看着我。
我想揍他,真的,即使他的脸那么好看。
我走过去,盘腿坐下。
他为我斟了盏茶。我想了想,还是决定装斯文,慢慢地品。他意味不明地笑了笑,没说什么。我知他是在笑我不懂斯文装斯文。我大人有大量,不跟他计较。
他穿着那身黑色的和服,默默饮着茶,眼神飘忽不知落在何处。我没开口,他也就不开口,我们两个就喝着茶,看日头一点一点西斜,候鸟归巢。
刚得到消息,草之国里有人正研究禁术,具体情况不明。我道。他点了点头,说他会去看看。我说多带几个人。他皱了皱眉,点头说好,我们又沉默了下来。
直到我不争气的肚子咕噜叫了一声。
他没笑,真的没笑,面部肌肉依旧僵硬,但眼睛里那赤裸裸的嘲笑粗神经如我都不能忽视啊!
于是我问,佐助你会下厨吗?他愣了,咬咬牙,你不知道回去吃吗?
我撑不住了啊!我哭丧着脸。
他黑了脸,转身走进屋内,丢了样东西给我。我接过,一看,是番茄。
他臭着脸,这儿只有番茄,想吃饭滚回去吃。
我说佐助那你呢?他不说话。
不如到我家去吃吧。
结果他居然听话地跟着我回了我家。
我觉得这比彗星撞地球还可怕。他似乎看到了我的脑内小剧场,说吊车尾的你再乱想些有的没的我就走了。于是我连忙拖着这位大爷向着家的方向飞奔。
我们在夕阳下、在屋顶间跳跃,那一瞬间我希望那条路永无止境。只有那时,我才可以放心大胆地牵过他的手,用眼角的余光抚摸他精致的脸。
然而我们很快就到了。整个晚饭期间他表现得彬彬有礼,看得我目瞪口呆,连一直吵吵嚷嚷的博人都安安静静地吃完饭,末了还给他泡了杯茶,向日葵还给他洗了些水果……我都没受到过这种待遇呢!果然颜值高走遍天下都不怕!
闲聊了会儿我送他到门口,他回过身说明天一早他就动身到时就不跟我报道了。我点了点头说声一路小心。
看着他的背影逐渐消失在无边无际的黑暗里,我不知为何有些心酸。
等待的日子是漫长而痛苦的。我几乎把一天当两天来过。我从来不知道如果你有想等待的人或者东西的时候日子会变得如此漫长难熬,佐助那些年是怎么过来的呢?
还没思考出答案,面前就冒出了伤痕累累的几名暗部――都是佐助一手提拔上来的。
我强压着内心的不安,努力平稳着声音,问道,发生什么事了?宇智波队长呢?
他们沉默了会儿,其中一个断断续续地说,我们正在侦察……却被敌人发现……很多禁术……队长为了掩护我们,独自留下来面对那些人……
我苍白地笑了笑,那也不用这样哭丧着脸吧?佐助可是很强的!能和他打成平手的只有我而已……
他们没有人响应我。
我脸上的笑僵硬了,瞬间收了起来,喉咙干哑,问道,那尸体呢?
随后又来了一批暗部,他们打开一张卷轴,我就再见到了那熟悉的人。
他和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时没什么两样,头发乱了些,人清瘦了些,身上多了些伤口,还有……脸上带了笑。
我摸了摸,确认真的是他,并且他也真的笑了。
明明前不久还一起斗嘴一起吃饭来着,明明之前他还来蹭饭笑着道谢来着,明明之前……
我握紧了拳,沉声问道,那些人都杀了吗?
是的,一个没留。
我点了点头,那就好。
一个人向我请示到,怎么处理他的尸体。
我默了一瞬,道,葬入宇智波祖宅,和宇智波鼬葬在一块儿,并且对宇智波宅下封印,禁止一切人出入。
那人犹疑了会儿,道了声是,带着卷轴和别人一起离开了。
我站了会儿,忽然趴在桌子上,无声哭喊,却发现眼睛里始终干涩涩的,半滴眼泪也没有。
没有葬礼,没有凭吊者,也没有慰灵碑,不过一个小土堆,一块墓碑。
我看着墓碑上那五个字,微微转过头就看到另外的六个字,站了会儿,留下那一束花就走了。
我不曾怀疑他的实力,所以看到他尸体的那一瞬我很惊讶,然而看到他脸上的笑时我就释然了。
难怪,他去找鼬去了。
我回头看了一眼,似乎见到一大一小两个身影,手牵着手,走在夕阳下,走在南贺川边上,走在通往宇智波宅的石板路上,一如当年。
后记
让我先抱怨下,就这么点字我几乎写了四个小时,手机太慢了,排版也不方便。
这大概可归结为众人眼中的鼬佐系列。
最初是21号我要去看剧场版20晚上在学校忽然想起两人之间那个意外的吻然后脑洞大开。一直按奈到现在毕竟高三狗然而实在忍不住……
本来是写鸣人的各种暗恋,所以基本没有鼬佐情节,然而当我见识到我手机打字的龟速的时候果断手滑选择了这样
原题是 我爱你就好 然而鉴于我已经手滑了正好写到最后一句于是顺手拿来作题目
直接打的没任何修改各种粗糙不要见怪
还想啰嗦但必须睡了 该系列已有卡卡西篇和止水篇(是的在我脑子里)
还有鼬佐的几个短篇想写 大概会作为长坑的番外
前提是,6月25号后我还活着。最后一次任性。不要'再欺负我了。
江晨子墨
201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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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没有上本站了结果积分好像掉了很多的样子我真的是很想要下资源区的那些英文朗读的mp3但是用户组它...(一言难尽
所以,来搬一点小段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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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之前说要写好的。】
结果拖延到现在的又一件事。】
恩总的来说RT,是胖纸的3个日常小片段组成的千字小短文。
如果群众们有需求,可能会不定时更新OvO
感谢出演:
胖纸(第二人格:瘦瘦):@绯色の胖子
哥哥番茄:@番茄星人
群里纯洁小朋友小蝴蝶:卤煮
胖纸的苏格兰折耳猫yuuki: @Yuuki_Asuna
番茄的哈士奇欢茄:@欢茄茄
隔壁周叔叔:@小周的吐槽窝
1.
“我!昨!晚!终!于!把!我!哥!扑!倒!了!”胖纸在群里咆哮道,附带洋洋得意的表情若干。
而回应他的是一排整齐的“→_→”
“说谎的可不是好孩子。”胖纸本以为哥哥番茄应该正在处理公司的事情,没想到番茄在群里瞬间冒泡。胖纸本能的瑟缩了一下,正想着被番茄发现自己说大话的可怕后果,就听见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扑到我?恩?小妖精!”
次日,群里的纯洁小朋友小蝴蝶问胖纸,“胖纸胖纸,怎么昨天你忽然就不见了?”胖纸说,“我去扑倒我哥番茄,和他大战三百回合,番茄下不了床,我去照顾他了…” 然后胖纸又掉线了。很久之后,番茄心情很好的半坐在床上,在群里发了一句,“今天胖纸也不上来了,蝴蝶洗洗睡吧。”
2.
番茄单手控制住在床上扑腾,涨红了脸的胖纸,另一只手向床头柜摸去——胖纸养的苏格兰折耳猫yuuki嘴里正叼着一包冈本,一脸纯洁的样子,完全看不出背叛了主人。“乖。”番茄摸了摸yukki的头,撕开了包装。
“呵。” 被扑倒的胖纸忽然冷笑一声,一个翻身就将番茄压在身下——那是胖纸的第二人格,瘦瘦。瘦瘦游刃有余的压住番茄,单手将细碎的刘海向耳后别去。“你以为,就凭你就能扑倒我了?”
“欢茄。” 瘦瘦唤道,一道白影冲进了房间。那是一只白色的哈士奇,正是番茄的爱犬,欢茄。他的嘴里叼着几个正方形的小包装,上面写着:杜蕾斯(草莓味),杜蕾斯(柠檬味),杜蕾斯(柚子味),杜蕾斯(葡萄味)。“你要哪一个呢…? 我喜欢葡萄味的你。”瘦瘦抽出了其中一包,在番茄腰间的敏感带上缓缓滑动——“来,对我说:主人,上我。”
3.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嘁...” 瘦瘦心不甘情不愿的松开手,又一把拉起床上的番茄,“走吧,去开门。”瘦瘦没等番茄穿戴整齐就去开了门,门口站着的是隔壁周叔叔。“怎么了阿,老...”话没说完,周叔叔就单手撑墙,将瘦瘦圈在了他与墙壁之间。“怎么,半天没见,你就已经忘了我?”瘦瘦,不,此时已经变回主人格的胖纸支支吾吾,在对方强烈的压迫感下说不出话来。
“昨天说好吃完饭到我家里一趟,你怎么没来?你知不知道...”周叔叔的声音带着些许落寞,“你知不知道,我等你到很晚?”
“对...对不起,阿周!我以后不会了!”胖纸拉着周叔叔的衣角,小声说道,“我知道错了。”
“胖纸!”周叔叔一把将胖纸带入怀中,“不要再骗我了好么?一会儿给我希望,一会儿又让我绝望。有时候我真恨不得将你千刀万剐了,但我却总是舍不得。只好告诉自己,这样一个不乖的小家伙,还是我留着吧,免得出去祸害他人。”
“哦?我倒是不知道,这个‘他人’指的是谁?”番茄靠在卧室的门边,冷冷的打量着抱在一起的两人,只觉得分外刺眼。而紧拥着胖纸的周叔叔,看着衣衫不整,露出了肩胛上红色印记的番茄,也冷冷的笑了。
@Nozomi_ @蛋挞妹。@囧阿花 -@kymila @Maisie @初丹。凌瑶 @ZoiiOh @桜子 @非陌痕 @柒指 @服毒君 @丧病毒药不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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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豁然之境的落叶堆了第三层,艳红的灯笼在日复一日的阳光下褪了色,剑子仙迹意识到,距上次吊祭那小小的墓碑,已经过去太久太久。——嗨,师太,好久不见天行健,剑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剑子以厚德载物。估计只有她会这样形容那个白衣飘然的男人。红叶山庄的枫叶没有一片青绿,少女的心也没有一丝空余,可以欺人地表达对剑子的鄙弃,却无法自欺那懵懂跳动的情愫。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还需尽早见到红叶夫人。是他此时最急迫处理的事情。两人的思维差距太远,并行线一样地延伸下去,没人考虑过以后的交集。一叹无奈的相识,不能只言词组道穿的相见,可有些感情难以言述,琢磨到了最后,也无法得到所谓正确的答案。仙姬爱他,每个人都能通过那汹涌澎湃的追求中感受到;他并不爱仙姬,所有人都笑嘻嘻地笑看他的无可奈何。即便在听闻仙姬逝去的那一刻,愤怒席卷了这位道教先天的心,也并不是因为爱。或者是一种不舍,或者是一种无法释然的习惯。一壶陈年桂花佳酿在剑子手中有规律地摇晃。仙风道骨如他剑子仙迹,自是不沾丹醴,至于豁然之境唯一一次酒香满园,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也是刻骨铭心。那年仙姬重拾俗尘,为了庆祝能与剑子作一对故剑情深的比翼侠侣,她专程走了数十里,买了一壶远近有名的女儿红。那夜泠月风清,仙姬眉间微醺,双颊晕染两抹酡红,不过方酌两盅,便已酩酊,一个劲地直往剑子怀中钻去。仙姬追得愉悦,剑子躲得慌忙,豁然之境赫然上演了一场老鹰捉小鸡的戏码来。其实只须点其穴封其步,一切皆可迎刃而解,然终究还是没舍得。最后,娇鹰含着对他的爱慕会了周公,而可怜的白绒小鸡则是惊出一身冷汗暗自起誓,决不让仙姬再饮醇醪。一阵风,扬起繁花缤纷,周围的景色恍惚间竟宛若桃源,不知何时弥散的淡淡沁人心脾的馨香,恍恍惚惚撩拨心弦。剑子仙迹向前行了数百步,见一片树林,芬芳更显馥郁,他提高了警觉,此香来的太过突然,有几分说不出的怪异,树荫层层,斑斑光影,似是走到了尽头,一汪清潭因风盂荡了涟漪。顿足,怔然。——在这水之中央,立着一个婀娜佳人,绢缎般浅粉的及腰长发,随意散落于后,风儿舞弄起她一身白衣,水珠溅出晶莹,闪烁了再熟悉不过的身影“仙姬……”他的声音有些迷茫,更像是低声呢喃,七分狐疑,三分谨慎。那人早已驾鹤西去,以如此惨烈的方式,像是要惩罚他对她的躲闪一般,惨烈得让人窒息。明明知晓伊人不再,然眼前的人影又是毋庸置疑地真实,仿佛只要伸出一只手,就再不别离。「何须剑子争风?」娇美之音如水中之月朦朦胧胧……「千人闪、万人轰。」却毫不含蓄……「可问情场鼎峰?」一声叩问孰人争锋……「一点秋波敌不留,剑姬无双。」铿锵……「嗨~ 剑子~ 好久不见~」扬起清风拂袖中。女子转过身,是记忆中的容颜,含着标志性爱情至上的笑容,在剑子怔然的那一刻,踏着水花几步跃来,毫无大家闺秀之姿,更谬谈天女典雅之态,近了大张双臂,如同豺狼饿虎一般扑来。「剑子~~~!!」一个名字被喊得千回百转,喜悦中夹杂着痴恋,痴恋中透露了感慨,感慨中伴随着娇羞,娇羞中竟然还能听出荡气回肠的豪迈。也是这一声热情洋溢的呼唤,吓醒了剑子,眼见仙姬的唇便要贴上他,赶忙侧身闪过她轮番进攻。“哎呀,师太,别闹了。”「叫我仙姬啦~」仙姬没有对剑子的躲避有任何不满,在她心中,这不过是剑子害羞的表现。剑子实在是太害羞了,虽然他们老夫老妻大半辈子,但他总是担心一旦被她抱住就难以克制自己,所以总是对她敬而远之,这也是剑子充满男人味的爱之表现——这是仙姬心里最真实的想法。而剑子真正是怎样想的,无从知晓,反正不是仙姬所幻构的那样。唯独一点可以明确,时光只在一刹那,好像回溯到了从前仙姬为剑子点点滴滴精心安排的日子。天方破晓执木梳追着剑子满豁然之境乱跑;晌午刚为剑子做了件新衣,又缠着他讨要旧衫留作念想;夜幕降临后依旧不停歇地不分场合他问今晚的菜色里是否需要再添一只王八。滑稽的一日,也是再也无法触及的过往。“你为何会在这里?我以为你……”剑子的话说了一半,剩下一半还没开口就被仙姬打断了。「解释太多就失去了打情骂俏的闺房之乐」很自然地,话题就被引导到了让剑子无言以对的地方。「但是我还是决定告诉你,这样才不会让你失去男子汉的气概尊严,以及男人的主动权。」仙姬眼中的剑子总是这样,被渲染上奇怪的色彩。龙宿偶尔凑个热闹,幸灾乐祸拿着他那华丽的篾丝扇摇啊摇,一边不怀好意地打量着剑子,一边又对仙姬提出看看眼科医生等一系列友好建议。怎料医术精湛的慕少艾,却表达了对仙姬到了无药可医地步的高度近视,感到万分遗憾。值得庆幸的是,在几年的相处中,剑子渐渐学会了如何自动忽略仙姬话中的某些词句。仙姬要用她的实际行动证实她的话语,于是,在袖中翻找了半天,终于拿出一个平安扣来。“你只是想给我这个?”讶然,不过仅仅一块吊坠。「我只是想给你这个。」仙姬重复了一遍,语气有些伤感。「可惜不能亲自再给你编个梅花结……」她把平安扣往剑子手里一塞,看起来很满足,至少这次他没有害羞,而是大方地接受了自己的礼物。至于剑子,看着手心里的玉有些愣神,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就是不说话。他识得这快玉,色泽看不是上乘货,质地也就是小摊贩口中所谓的和田白玉,放以前,他不会多看一眼,可现下,心头打翻了五味杂瓶。应该是最后一次与仙姬见面时,见过这枚玉扣,还没启口询问,仙姬就慌慌张张地把东西往身后一藏,语无伦次却充满敌意地警告剑子他刚才什么都没有看到。「这是给你的礼物,你上次诞辰我错过了,这礼物勉强还能够补救。」剑子不知道,她死去的前一刻,心中只惦记着这样一件事情——要错过剑子的诞辰了,礼物还没送到剑子手中。她傻,她痴,可那以后再也没有人像她这么傻,像她这么痴。剑子默默地揣紧了拳头,白玉深深陷入手里。仙姬并不是很喜欢这样沉默的剑子,他看上去一点也不像个风流倜傥的三教最强流氓,不过宽宏如她剑子仙姬,如此画面也是别有一番味道的。兴许只是错觉,小林中缠绕的香气渐渐淡去。仙姬的眼神不知恍惚去了何方,下一刻又紧紧盯着剑子,好像要将他的模样深深嵌进心里。「事情办完了,那边在催我回去了。」她像往常一般说着莫名其妙的话语。「剑子,我等你啊~你一定要来啊!」顿了顿似是想起些什么:「哎呀,不过你别这么快就来,我还没有置办好呢,至少还需要个百八十年呢。」接着又放心不下加了句:「俗话说小别胜新婚,我们下次鹊桥相见后可要好好犒劳你一顿才行。」那个叨叨叨地说个不停,这位早已了然。他飞快地拉住了仙姬的手,第一次拉住她的手,只是想挽留下什么。“仙姬,别走……”仙姬一呆,脸上露出的狂喜还没有沸腾便冷却下来,她紧咬下唇,摇摇头,轻轻挣脱开他的手。「剑子,别闹了……」声音如同最初的水中之月,朦朦胧胧。仙姬微微一笑,那是平生从未有过的惨淡。她转过身,向湖中走去。一步,化作落花;一步,随风飘扬在天际中。不知谁发出悲凉叹息,飘渺飘渺着就没了踪迹。剑子走出树林的时候,来时的甜腻消失殆尽,只看见远处奔来一位挥着手的熟悉面孔,他一百八十度转身,装作什么也不知情,可惜慢了一步。“煎煮先吃!煎煮先吃!”浓重的鼻音慌慌张张喊住他刚刚迈出的脚。“剑子尊老爱幼,还是秦假仙先吃。”终是逃不掉,剑子摇了摇头。“夭寿嘞,我是太老还是太幼?”秦假仙往后连连大跳了两步,一拍脑袋复凑上前。“啊呀,先不说这个,剑子啊,你也知道素还真他失忆了,为了武林能够尽快安定,我秦假仙不辞劳苦翻阅古书,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发现一种名为‘前尘香’的东西,说不定能够帮助素还真寻回记忆。”“呃……那是何物?”“你且听我说,如此如此,这般这般……”秦假仙所形容之物,有些似曾相识,剑子却不想再细细探究下去,那种钝痛方才已经感受得太真实,太深重。他苦笑地看着手中的桂花酿,叹口气,放在一旁的石头上。“唉,看来我又有得忙碌了。秦假仙,行吧。”夕阳的余晖将树木附上橙光,林中飞鸟相与还,虫声迭起一片。不知哪只走兽碰翻了葫芦,洒下一地清圣,醇香如墨点入水,缠绵酝酿,久久不散。记忆中有谁说过这样的诗号,不知此时是否有人相伴。三尺秋水尘不染,天下……无双。<完>[查看全文]
本帖最后由 金铃铛 于 2016-9-26 16:04 编辑
找个地方默默发连载文。
开始有这篇文的想法的时候,火影还没完结呢。结果到现在才真正动笔。发上来也是要让自己一定写完……
我可真懒呐。
当然要是发上来也没人看的话,我就轻松了。(笑)
日向宁次中心,无CP,大概会刹不住闸啰啰嗦嗦的……
其实这篇文就是某种对这个被压扁了丢弃了的人物的补全吧。
我可是很喜欢他的。
楼下发文,插楼随意。有什么看法的话欢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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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omiji1029 于 2016-3-16 17:40 编辑
第一章
冲霄楼破,襄阳王认罪伏诛,天下间一时海清河晏,清平盛世似是终究到来。
颜查散等人还留在襄阳处理相关事宜,展昭却先他们一步,回了开封。
一进城门,展昭便下了马,一步一步走在这无比熟悉的街道上。
每走一步,肩上那青布包裹都会不轻不重在他后背上磕一下,只是轻轻的碰触,却牵扯起心中深埋的彻骨之痛来。
“猫儿,等此间事了,你我干脆辞了官,一起去浪迹天涯可好?”
话语犹自绕耳不绝,可那人终究是等不到自己的回答了。
握在包裹上的手不自觉收紧,展昭闭了闭眼,强行将上涌的泪意憋了回去。
“玉堂……男子相恋,终究为世所不容,你对我的心意,展昭……心领……”
当日自他口中说出的每一字每一句,都好似冰锥,一锥一锥地戳在心口。
如果没有展昭,白玉堂现在依旧还是孤鹰翔天、俯仰自在的江湖侠客,怎么会牵涉进朝堂,早早丧了命去。
若是还有可能,他真的很想问问白玉堂,在他身陷铜网的那一刻,心里可曾后悔过,今生结识他展昭。
“展大人回来了!”
开封府的门卫眼尖,先行瞅到了迎面走来的展昭,连忙出声招呼。
“是,我回来了。”
展昭定了定心神,点头应了声,“包大人可在府中?”
“大人一早就进宫去了,还未回来。”
门卫把展昭引进门,顺手接过他手中缰绳,“展大人一路奔波甚是辛苦,先去歇息一下吧,我去喊王叔帮你烧锅热水洗漱一下。”
“也好,有劳了。”
展昭点点头,提着包裹回了自己房间,不多时就有人送了热水过来,一番洗漱之后,房间里再度安静下来。
坐在桌前,展昭定定地看着桌上的青布包裹,半晌才伸出微微颤抖的手去将它解开。
包裹里没别的物什,只有一个普普通通的瓷坛子。
这是当初盛放过白玉堂骨灰的那个瓷坛子,只不过,现在里面已经空空如也。
卢方四人将白玉堂的骨灰换了一个白玉坛子装好,带回陷空岛安葬去了,这瓷坛子本被韩彰丢弃,展昭心里舍不得,又偷偷将它捡了回来。
打开坛盖,能看到坛底还存着一撮白灰,展昭盯着那搓白灰许久,眼底一热,忍了多日的泪还是流了出来。
白玉堂这个人行事恣意得很,在他看来,喜欢谁爱恋谁,从来不是件需要遮遮掩掩的事情,哪怕是喜爱上一名男子,又有何妨。
这么多年来,如果不是展昭一再推拒,依着白玉堂的性子,恐怕早就将两人的关系喊得人人皆知了。
当初展昭还庆幸这老鼠能听得进管教,如今却觉得,还不如就叫他嚷嚷出去。
“想不到最后,我连亲手安葬你的资格都没有,玉堂,这么多年,始终是我亏欠了你。”
将瓷坛小心翼翼盖好,再仔仔细细包起来,展昭心道,自己死后定也要烧成一把灰,放在这坛子里,与玉堂再不分你我。
生前欠他一个名分,死后,至少能全了这份痴心。
把坛子收好,展昭浑浑噩噩站在那儿出神,自得知白玉堂死讯以来,他一连几日不曾阖眼,如今哭出了泪,心里吊着的那口气一松,一直压抑着的内伤也一并发作起来,没过多久竟哇的吐了一口血,晕倒在地人事不知,等开封府众人觉察不对进来看时,可叹一代南侠,已是连身子都凉透了,与白玉堂走了个先后脚,连句交代都没有,就共赴黄泉。
一时间开封府内悲声大作,这都是后话不提。
且说展昭这一晕过去,再一睁眼,人竟是好好地躺在床上,窗外天色昏沉,已经到了掌灯时分。
“我竟睡了这么久……”
展昭浑然不曾觉察到异样,只想着自己还未向包大人禀报襄阳王伏诛的诸般事宜,匆忙起身穿戴好衣物,赶往禅房那边。
果然包拯已经回府,正在禅房内与公孙先生说着什么,展昭推门而入的刹那,恰好听到公孙先生开口道,“如今这秦香莲撤诉离开开封,虽看起来是免却了不少麻烦,但学生以为,事情恐怕不会轻易结束。”
展昭闻声一愣,驸马陈世美早都铡了,好端端的,公孙先生怎么又提起秦香莲来了?
“展护卫来了?”
那边厢,包拯看到进门的展昭,朝他一招手,“来得正好,本府正有一件事要托付给你。”
“大人请说。”
展昭拱手。
“今日,那秦香莲决意撤诉,不再状告当今驸马爷,而是打算带着她那一双儿女回返故乡,本府堂上允了,却忧心她孤儿寡母长路难行,展护卫,你且去替本府护送她们一程。”
包拯眉心紧蹙,显然话中有未尽之意,秦香莲一案牵涉甚多,如今已呈骑虎难下之势,秦香莲此时要走,却怕有些人见不得她活着。
展昭闻言十分不解,“包大人,陈世美不是早就认罪?怎么……秦香莲又来状告他了?”
“展护卫你在说什么?”
公孙先生与包拯对视一眼,语气满是惊讶,“驸马爷根本不认那秦香莲,何来认罪一说?”
“什么?”
展昭心中大震,脑海内乱作一团,“陈世美未曾认罪?这怎么可能?”
铡都铡了的人,怎么可能没认罪?
“陈世美的确不曾认罪,更不肯与那秦香莲母子相认,展护卫可是记错了?”
公孙先生目露担心之色,“说起来,今天早上你突然发起高烧,喝完药躺了这一日,身子可曾好些了?”
展昭听心中愈发茫然几分,自己快马加鞭带着玉堂的骨灰瓷坛回了开封,可不记得有发烧这一说啊?而且陈世美一案早就尘埃落定,为何包大人偏偏又提起他来?
疑惑间,展昭目光扫到包大人身后博古架上,一眼就看到大喇喇摆放在那里的古镜,刹那间仿佛一盆冰水兜头浇下,叫展昭周身打了个激灵!
自从白玉堂夜盗三宝后,他亲赴陷空岛追回三宝,这古镜后来被包大人并其他两宝一起妥善收藏,再不曾摆放在外过,如今这古镜又一次出现……
再回想一下,白玉堂来夜盗三宝,不正与秦香莲状告驸马一案碰做一堆了吗?
正是因为铡了驸马,惹恼了公主,她才借着三宝被盗一事问责开封府!
前后这么多线索连贯一处,展昭语气中带着一丝不确定地艰难开口,“包大人,今年……可是景祐元年?”
“没错。”
这下子,连包拯看展昭的目光都充满了不放心,“展护卫可是还未痊愈?方才本府所说之事暂且作罢,你还是先回去休息吧,护送一事,交给王朝马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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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yon 于 2016-3-15 21:40 编辑
爱与信Loves and Letters2015史昂生贺超短粮食向ATTENTION!!初发LOFTER,id为10-lariesvilgirien短篇一发完,请多关照♪P.s.名字用两个是因为两个都可以(。史昂第一次收到来信是刚当上教皇不久后遇到的第一个春天,童虎的信远渡万里从庐山来到他手里,分秒不差,正正好就在三月三十日他的生日那天送达——那时新任的金牛座带着那封花哨无比的信冲到了他身边,看得出是在打心眼里为他感到快乐。那天提纳奥从村里的那个蓝眼睛的小信差手里接过这个接力棒,突然意识到自己成为了前往终点的最后关卡;他开始往教皇厅冲刺,一路跃过破烂的石柱、绕开看不出原样的大块废墟,信封上的丝带在希腊正午懒洋洋充斥着海水味儿的阳光下闪着粉色的光亮——他相信这不是童虎系上去的,就像那朵夹在上面的雏菊一样。等他终于跑过空旷到连石头本身都囤积着满当当的寂寞的十二宫,站在了教皇厅面前时,他由于激动小喘着气,推开了那扇重重的大门。[查看全文]教皇不在。
提纳奥猜测史昂或许在餐厅。当然了,现在是吃饭时间,他本来也是准备去吃点儿什么的。他小步跑着,黄金圣衣在身上啷当作响,果真在餐厅找到了吃着饭发着呆的现任教皇;史昂的黄绿色长发落在肩上,避开了光线而显得偏绿的发色显出某种落寞的意味。他走过去,而史昂在那圣衣的吭吭声里回过神来,偏头看向他,那股落寞就在一下子烟消云散了,仿佛从未有过一般,见到友人的亲切笑意跳进眼里。
“怎么了,提纳奥?”史昂问。
那封看上去历经风雨的薄薄的信被提纳奥的拇指按出了痕迹,他急着要带接力棒迈入终点,但仍旧规规矩矩地单膝跪下行礼。“有您的信,教皇大人,”他说,把信递给史昂,再怎么努力也掩盖不住脸上的微笑,“童虎大人给您的。”
他们的教皇大人一直是个都很讨人喜欢:长相俊美,不缺东方人的神韵,又像大多数西方人那样五官清晰,不少女人说那短短的眉毛也是魅力所在;性格更别说了,听说即使是从前那个难以接近的雅柏菲卡也成了他的朋友。尽管从前闲下来时,阿鲁迪巴总说史昂偶尔像个黄毛小鬼一样冲动,但大伙儿也都理解:他还不到二十岁,本就是个黄毛小鬼嘛。——只不过这都是圣战前的事情了,他看到的现在的史昂是个稳重又温和的教皇,不时因为失去的一切而悄悄地独自伤感(有一回提纳奥正好撞上了那个时刻,有几秒钟看见了他在星楼黯然伤神的身影),凝重的视线望向夜空里的星辰。而此时,这个已然成熟的史昂就像是突然间变成了几年前的小鬼头一样,突然跳起推开椅子,从他手里匆匆接过信,用一连串流畅又出乎意料的动作吓了他一大跳。
“......谢谢你,提纳奥,”史昂沉默了一会儿,有些尴尬地望眼年轻的金牛座,不忘道谢。他会如此激动,首当其冲的原因是他并没有料到这封信的出现,不管是什么内容,这就好像是终于再次见到了老友本人一样让人心底晃起波浪。
一直等到年轻的金牛座体贴地告退之后他才回到位置上准备拆信,不过他先注意到了那些花里胡哨的装饰,其中有一些与中式信封的样式完全不搭调。除了大概是被某个女孩子系上了条粉色丝带、插了朵山下村民自己栽的雏菊外,信封的正反两面都被填得满满的,他猜测那大概都是信差和那些听到消息、看见信封的人们的作品,或许是因为童虎在寄信时无意提到了信的内容,而后在途中被口口相传了。正面画着各式各样的图案,颜色淡的是些简单的水墨画,深色的大多是些笑脸,还有许多各种各样语言写下的句子,有一些甚至墨水颜色都不同,胡乱地重叠着几乎粘在一起,看了半天也只认出了其中几句。
“生日快乐。”汉语。
“生日快乐,陌生的甜心!”意大利语。
“生日快乐,小家伙。”希腊语。
他能看懂的每一句都不离那几个词:生日快乐。不用想办法翻译剩下的句子也知道它们在说什么。他突然觉得眼眶热了起来,鼻子发酸,便赶快把信封翻到了背面。依旧是字和画;他还认出了一些祝福语。他的手几乎要颤抖起来,急切又假装平静地拆开信。里边只有一张薄宣纸,米色的底和红色的边框,上头潇潇洒洒地用行书写着“生日快乐”四个中文大字,每笔的最后都有点上挑的爽快味道;右下角签上了童虎的大名,还有一个大概是他自己刻的印章压的红印。
而背面写着“别哭”两个小字。
他知道这天是他的生日,以往他们俩总是一起庆祝彼此的生日,但他也知道身体不比往年的童虎身在五老峰,而逐渐忙碌起来的他身在圣域。童虎是怎么做到的?史昂狐疑地想到,一点儿也不相信比他还要冲动的老友会懂得如何精打细算、如何让信件按时到达,就像他一点儿也不觉得童虎刻了个好印章一样,接着他抬手挡着脸,在歪斜着爬到他身上的温暖阳光里啜泣起来,就好像童虎正在揽着他的肩冲他咧嘴笑一样。他在心里埋怨自己明知道童虎每年都会来这么一出逗他哭,结果竟然还是中了招。等他在他独享的餐厅和金色阳光里哭够了,他一边庆幸没有人看见一边擦干眼泪,然后郑重地收起信,继续吃他先前都有点不想碰了的午餐,整个人像新修好的圣衣一样神采奕奕。
这次当他离开了阳光在教皇厅里发呆时,提纳奥再没找到那星星点点落在肩上的落寞,就好像蒸发了的露水般跑得无影无踪。那年十月史昂也为童虎写了封贺信,而他们打那以后从没漏掉过这件事;有时童虎会寄来一些他亲手画的五老峰,有时是他会附上观星图或者一封短短的信;只不过,每当史昂托提纳奥帮他送信时,他总在考虑这件事:“童虎到底是怎么做到的?”除了沿途的信差、居民和童虎本人外谁也不知道。
本帖最后由 tyon 于 2016-3-16 14:48 编辑
可以创造奇迹的爱情与本就是奇迹的石头The Love What Can Make Miraclesand The Stones What Are Miracles冥王神话LC同人标题写不下了,只好缩写(。平凡人设定架空AU十八世纪意大利小镇背景不变斯卡波罗集市梗多CP主天秤羊/天马亚伦副/隐CP很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如有OOC请谅解!ATTENTION!!初发LOFTER,id为10-lariesvilgirien万字短篇,新人初发文,请多关照♪================
01.
我差不多是在三年前来到这个小镇上的,第一天进镇就撞上了天马,被他吓得差点人仰马翻。那时的天马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少年——话虽这么说,如今他依旧差不多是这个年纪,怎么说也不会到二十——却属于那种镇上人尽皆知的家伙。通常这类人分为两种,一种仗着会打架,成了镇上的不良少年,或者极其富有老是拿鼻孔看人,这类家伙人见人躲;第二种人要么极具善心,要么是个天才,和前者完全是两个极端。天马介于两者之间,他生着一双一看就知道是用于保护人的手,却又能随时随地将看不惯的人揍得稀里哗啦直喊妈妈;说真的,这很有意思。要说为什么我会知道,那是因为我与他首次见面时就深刻体会到了这点。那天我在郊外猛跑赶着去参加集市;太阳很烈。附近正好有路过的当地人,我向他借了匹马,说是等到镇上便还回去。也不知道是我看上去的确满面正派呢,亦或那人本就是个爽朗人,他二话不说把缰绳交给了我,说明地址后嘱咐一番扭头走了。总而言之,我骑着那匹好马赶进了镇子,才刚过了镇口,天马就出现了。那时候是夏季,爬山虎在镇子外围的高墙上绿得发亮,阳光从右侧照过来,我左手边的房子闪闪发亮,木板和石头显得都挺神采奕奕。我之所以会印象如此深刻,是因为他做了个很可怕的动作。十来岁的天马一弯腰,猛地钻进了马腿之间。我还没弄清楚他是从哪儿跑出来的,手里已经下意识勒住了马。就差一点,他或许会被马蹄踹到,亦或是被踩伤,但万幸的是他一点事也没有,好像他早就知道了未来一样没点儿恐惧地爬了出来,嘴里骂骂咧咧的,简直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我听见边上的人中有几个女性在尖叫,但奇妙的是,见他爬出来了,别说没人再叫喊,甚至有几个人笑了起来,三三两两地散去,跟都习惯了一样。等他转过身来我才注意到,他也是个东方人,至少有东方人的血统,全身都是在大街小巷跑窜欢笑着长大的气息,红褐色的眼睛熠熠生辉。他的一边手戴着个花环,但丝毫不减他的锐气。我对他第一眼就有了好感,认定他是个英雄式的少年;但明显这好感只不过是单方面。天马瞪着我,神色跋扈又认真,弄得我开始检讨自己是不是犯了什么错。他突然冲我大喊了一句话,还做了个要打人的动作。他喊的是:“你傻逼啊?”不瞒你说,我当时直接愣住了。也不怪我,被这样惊吓后又被莫名其妙骂上一句,换谁都会傻掉的。他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个被抓现行的小偷,是用那种炸毛了的猫的眼神瞪着我。和他的血统同样奇妙的是,他的口音完完全全就是个当地人。我要特地提及是因为,在当时,土生土长的东方人和比现在还要少,尽管东西方贸易在那时候一直走的是上坡路。后来我才知道,天马是被无名氏丢弃在镇口的孤儿,和那些因为父母冲动又毫无准备的行为而不被需要的孩子们一样,全是被镇子抚养大的;他的出身至今还没人知道。话又说回来,我那时候一点也不想让他占便宜,回嘴问他凭什么说这句话。他听了问话,丢开颇有些毛毛躁躁的态度,突然就从怀里捧出了只毛绒绒的白毛幼犬。那只小狗摇着尾巴,看上去高兴得不行。他“喏”了一声,叫我看它。我说:“什么?”依然没懂他的意思。他明明白白地翻了个白眼,问我知不知道刚才差点让马蹄踩到小狗。我有点愧疚,低声坦白说不知道,刚刚根本没看到路上有这么个小东西在。这句话似乎堵住他了。他泄气了似的哼了一声,逗着白绒绒的小狗不再说话。我一个外来者呢,这时候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最后还是决定先看看情况再动作。好一会儿他才猛地抬起头来,似乎是下了什么决心,又对我比划了一次拳头,威胁说倘若我下次再不认真走路,他就把我揍下马。尽管我不认为他有这个能力,但还是给了他一个承诺,毕竟这大部分过错的确在我。我跟他说:“只不过,下一次别再这么莽撞了啊,小子,跟马匹亲热过头不会是好事的。”他听了只是颇为不屑地扬起头,跟他比巨人还牛一样,褐色的眼睛里跳着光亮,说:“我知道。但你要是走慢点,哪会出状况啊?”接着大摇大摆地窜回到那条小巷子里,跟猫一样灵活,转眼就不见了,徒留我在马上哑口无言。02.更有趣的事情在后头。先前我说过天马是个孤儿,现在要多讲讲这事了。小镇的孤儿院是当地有钱人投资开办的,除了收养孤儿,难免混入一些用于赚钱的用途,比方说马匹租赁,我在郊外借到的那匹马就属于他们。我找到孤儿院时第一个撞见的还是天马,这一回他倒没有再冲上来,因为当时他根本没有时间搭理我,或许甚至压根没看见我。他正在和一个紫发的小姑娘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那小女孩笑得可开心。我仍在中国时就听说过西方人在搭讪上很有点门路,现在想来还真不是谎话。等我还了马、付了剩下的钱出来后,他却突然注意到了我,丢下小姑娘跑了过来。他对我喊:“喂!”问我为什么还在这里。我回答说我是为集市来的。他说集市明天才开始,还自告奋勇说可以带我逛逛这个镇子。天马一直是个爽朗的家伙,不记仇,可我当时差点没信他,任谁被之前那样吓过,都得以为这家伙是打算来骗点钱的。虽然我什么也没说,他倒是一下子就看出来了。他说:“我干嘛要骗你啊?”立马就从满脸灿烂笑容掉成了不满的撅嘴表情。可能是天马的语气听上去有点凶,那个小姑娘这时走过来了。短短的头发让她看上去挺直爽的,大眼睛里漫着温柔又快活的光亮,就是那种就算真是骗子也能让人心甘情愿的光亮。他俩的手腕上都戴着条花环。对别人的态度不要这么差劲呀,她说,还抱起了手臂。天马先是不高兴了一会儿,接着就放下姿态,也不知道是对着我还是对她说了声对不起,但依然露出一副自己没错的表情。那小姑娘则是气鼓鼓又无奈地瞪他,再对我道了歉。我说没关系,没告诉她天马正在她后边做鬼脸。小姑娘名叫萨沙,也是孤儿院的孩子,同天马一块儿长大,关系可好了。冲着她,我同意让天马当导游,只不过当他们帮我找到了个总算是还没爆满的旅店住下,萨沙被叫走去关心孤儿院的事情了,按天马说的,他们在集市上也摆了摊子,卖些布娃娃呀,草帽呀,花环呀,干花呀,这些他们自己做的小玩意儿,现在可忙了。他迫不及待地要带我在镇里走上一圈,我想他是出于一种带外人欣赏自家的心情提出邀请的。这个镇子和其它镇子一样,石板路挺干净的,居民不多也不少,正正好能让大伙儿互相认识,又不干扰私事。房子颇有特色,大多数都以花作装饰,几乎家家都摆着满阳台的花草。集市的摊子大多集中在广场上,老早就架起了遮雨篷布。广场中央有个小喷泉,水干净又透彻,天马特地告诉我,这是他和萨沙非常注意的地方,因为连水都脏了的话,镇子就要完蛋了。喷泉旁坐着个金发的青年,在额心点了个红点,照衣服来看似乎来自东方。我们几次经过那里,都听到他在配着水声轻拨琴弦,唱颂我们都听不懂意思的诗歌,有时候则是唱些简单的民歌,声音柔得像是从远方来的,却字字透心。另一个青年坐在他身旁,正侧耳倾听着,据说是那人的徒弟。整个镇子就像被快乐浸泡过一样,我总能看见经过的人脸上或者身上带着实在的微笑。天马就跟在自家后花园散步一样大大咧咧的,对他熟悉的一切指指点点,不停地跟我聊着,能从经过的某个老人身上说起,一直扯到另一个镇上的事情为止。他时常带我拐入狭小的巷子,抬头只能看到一道窄窄的澄蓝的天空,好像有很多东西都被浓缩进了这条小路上了一样。偶尔有人迎面而来,天马和他们中总有一方会打招呼,另一方再亲切而熟络地回应,简单地问候几句。我们双方的脚步都不急,刚刚好能做到不停下就完成一次社交。我们一开始沿着据说是他事先考虑好了的路线走,后来他无聊了,开始四处乱逛,看到有意思的地方就拉着我冲过去,接着滔滔不绝地介绍起来。最后我们出了镇,外面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天马蹭蹭地爬上一棵树,挂在枝丫上冲我哈哈大笑,我同他说我的事情,还聊到了教我读书认字的师父。他问我是来买什么的,我便说起了关于某个黄绿头发的石头爱好者的故事。我告诉天马,那人跟我年龄相近,生着对奇怪的眉毛,虽然性格烂得不行,但又莫名是人缘特好的那种类型。我说:“他其实是很直话直说的人,无论是生气还是高兴一眼就能看出来——不过很容易害羞,有时会在高兴时对人恶语相向,常让别人只想翻白眼。我跟他认识了差不多有两年吧,知道最清楚的就是他在感情表达上有多直接而笨拙......前几周我们吵了架。忘了说,他在铁匠铺工作,修理东西的能力一流棒,没话说,但一工作起来就没日没夜的,有时候连停下吃口饭也不肯,实在是让人担心得不行。“总而言之,上次我不过是说了他几句,他一下子就怒气冲冲地大喊大叫了起来,弄得跟我就不生气一样。然后我一气之下便自己来了。本来我们是打算一起来的,他说我不懂得挑石头。可我还是自己一个人来了。”我跟他说这些时心里是真挺难受的,不管怎么说,那次是两年来我和他闹得最凶的一次。天马大概是看出了些什么,从树上跳下来拍了拍我的肩,那张十来岁的脸露出种既有少年的单纯又有成年人的成熟的神情。他问:“你后悔吗?那个......我是说吵架还有自己跑来这儿的事情。”我说当然后悔,所以才特地来了这儿,想给他买点东西道个歉,他一直认为我没有情调。否则肯定去别的地方耗时间了。他说:“他大概是累坏了吧?别担心,你们会和好的。”他胸有成竹地继续说,“反正,互相喜欢的人又不可能真的分开!”我那时就在想,被年龄比自己小的人这么安慰简直是无奈,更何况他知道得竟然跟我一样清楚。他好像是猜到我的想法了,便冲我露出贼兮兮的笑,也说起了他的事情。他说,他和萨沙还有一个叫亚伦的家伙一同长大。亚伦是萨沙的哥哥,跟那姑娘一样有双纯净的眼睛,天马说他的眼睛比天还要蓝,比他们的喷泉还要干净,而且善良得像个傻瓜。有人说亚伦生来就有双被缪斯吻过的手。天马很认真地和我强调说,那家伙画起画来的表情是世上最美的。我突然想起孤儿院里挂着的那副我认为是出自某位大师之手的天使的画,问他是不是亚伦的,他便像是炫耀自己的作品一样自豪地说“是”。他接着说:“然后有一天啊,隔壁镇子上的什么什么大画家说是来我们这儿参观,结果一眼就看中了亚伦的画。他说了些总之是夸奖的话,接着问亚伦要不要去他那里学习。那家伙一开始是不想走的,虽然人们都说不用担心钱的问题,但亚伦想得更多的是我和萨沙的事。“我肯定是不能让自己挡他的路吧?再说,萨沙也想让亚伦去。“最后他还是被我们说妥协了。临走前他给我画了张画像,又画了张萨沙的,说是一并带去等想我们时就拿出来看看。萨沙给我们各编了条花环。看,就这个,”他抬起手向我展示那个花环,“到现在都还没谢哦!“那个笨蛋走的时候躲在我房间里哭了,还以为我不知道,到头来还不是得我去安慰他。萨沙后来也知道了这件事......说真的,那时候我是真不想让他离开。我发过誓,要揍扁所有让他受伤或者哭泣的混蛋,结果我也成了混蛋中的一个。真是的......“那个画家说,靠亚伦的悟性最多只要半年就能回来了。我还以为这半年会过得很快,但是,嘿嘿,结果他才离开不到两天,我就已经在天天想着他了。到现在已经四个月了。“真希望快点再见到他啊。”天马傻兮兮地笑着,满脸温柔。我也想起了那个性格糟糕的家伙,想到自己每天都会想他在做些什么,尽管离得很远,我还是总为那家伙是不是又不爱惜自己而担心这担心那的。说实在的,这时候没有什么值不值得的问题,只有“很想”还是“非常想”的问题。若是回想起来,我没准也是一样,不知不觉中与他站在了一起,之后便再也无法放下他的种种事情。我说:“别担心啊,天马,半年时间很快就会过去了。”然后像他先前做的那样,拍了拍他的肩。他吸了吸鼻子,冲我腼腆又坚定地笑了起来。03.[查看全文]恐怕整个欧洲的商人都在这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涌进了镇子,因为集市开始的那天,我是被熙熙攘攘的人声弄醒的。往窗外看,整个镇子比平时多了十几倍的人,小偷这时候估计也挺开心的。旅店里倒是空空如也,不过早餐一点也没马虎,我敢说老板娘煮的咖啡比镇上任何人的都要棒。我一上街就看见了天马,他和萨沙还有几个看上去也不过是十来岁的少年在一个摊子后面卖那些我之前提到过的小玩意儿,他们的篷布看上去有些老旧,却格外有精神。萨沙正用一副管理人的样子指挥着他们,看上去干劲十足。天马瞧见了我,同萨沙和另一个少年耳语了几句,接着从摊子下边钻了出来。他问我要不要一起逛逛集市,不过那语气听上去更像是在邀请人参观自家的收藏品。我问:“摊子没关系吗?”他摆摆手,动作里满是对他朋友们的信赖。我们便开始逛集市。小镇以物物交易、钱物交易的定期集市闻名,自八月十五起,延续的时间最长达到过四十五天。——尽管常常听说,但我还是第一次真正亲临现场。天马给我介绍每年都会有的那些老商铺,有时还有说说那些商人的故事。他告诉我说,有个摊子年年拿出奇奇怪怪的新花样:有一年说他们打算卖出在大海与海岸之间找到的一方土地;后来又声称他们用羊角耕地、用皮制镰刀收割了许多胡椒,拿孔雀羽捆了来卖。他说:“最奇妙的是,人们都说那是真的。”还露出一副神秘兮兮的表情。他也相信这个。我当然不信,他便把我带到那个摊子前。我们从堵在摊前的慕名而来的人群里挤进去。店主是一对双胞胎,金发的那个表情冷淡,黑发的那个满身戾气。他们今年在卖没有褶缝和针角的亚麻衬衣。我拿了一件来看,打算找出破绽,杀杀骗子的威风,翻来翻去却发现千真万确,既没有褶缝也没有针角。老实说,我当时被吓得目瞪口呆,直到那个黑发老板用听起来不是跟和气的声音喊我——“喂,你买吗?”——我才回过神来,把衬衣放了回去,心底又震惊又尴尬。这下我真信了。天马故意凑过来,说:“对吧?”表情十分得意。集市很大,我们只有在遇见他也没见过的新东西时才凑上去打量一番。有不少摊子甚至在卖绝对难得一见的高档货,但也有一些只卖欧芹啊,鼠尾草啊,迷迭香或百里香这类颇有传统意味的东西。天马看上去有话想找人倾诉,但又不是那么情愿开口,我便没有特意去引起话题。我们绕到了镇子边缘,让阳光尽情地照在身上。走了一会儿,他才说:“不能在萨沙面前说我想亚伦了。因为她也很想他。”他撅着嘴,“我真的好想他,但一想到他能尽情去画他热爱的画,我又高兴得要死。”我觉得天底下的人或许都这样,常常需要同时怀着两种不同的情感来对待同一件事,有时候则是同一个人。尽管比起一对一而言困难了不少,可我们还是会心甘情愿,就好比爱吃螃蟹的人就绝不会因为壳的阻挠而不吃螃蟹。说不定这就是人性吧。我告诉他:“你可以跟我说。”他老成地点点头。他带我找到了一个专卖各色石头的摊子,据他说,这个摊子从他有记忆起就有了,多年来都没变过。老板也是对双胞胎,二十来岁,发色深蓝,两人在外貌上唯一的不同之处是,弟弟有着不知道是天生还是给太阳晒出来的深色皮肤——天马猜是天生的,我也这么觉得。他们关系非同一般,两人站在一起说话时,总让人有种世界上就只有他俩的感觉。尽管如此,那位哥哥告诉我们,他们在几年前曾经大吵过一场,已经到了要互相残杀的可怕境地;他只身一人远离故乡,不透露任何行踪,但最终还是让弟弟找到了。他说:“我们很容易找到彼此,只是,我不得不承认,他在这件事上较为拿手。”说这些话时,他俩靠得非常近。我最终买了块红宝石,是刚好能攢在手里的大小,红得十分鲜艳夺目,有些不太硌人的棱角。可能是种缘分吧,红宝石本来被摆在一个不怎么起眼的地方,但我第一眼就相中了它。他们也很爽快,见我一下子就找到了喜欢的,便只算我百分之九十的价,图个大伙儿都满意。当然,看得出来,最后我们所有人是都很满意。离开石头铺后,我们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几乎什么事情都会扯一点。天马虽然比我要小,但却意外地十分聊得来。我又和他讲到了我的老师,说他监督学习时非常严肃,对他抬头笑笑都会被瞪,但一旦你忙完了那些事,他就成为世上最友好的师长了。我还告诉他,我来集市前顺带收到了几桩委托,都是些口信或者信物的交付。他听了比我还兴奋,立马问起了收信人的名字。很巧的是,我记得的第一个名字他就认识。希绪弗斯。天马介绍说,这是个挺有名的旅行商人,每隔几年就会来一次镇子,买点东西再卖点东西;通常有个黑发男人和他在一起,听说是他的助手。我问他那个男人是不是看上去很不好相处。天马想了想,说是。我说:“那就是请我转交东西的人,他名叫艾尔熙德。”他惊呼世界真小,又说这个名字听上去真像西班牙人的。我们在广场边上找到了这位旅行商人。希绪弗斯本人和他的名字一样很容易给人留下好印象,他常带着亲切的微笑,即使不笑时也让人觉得是个值得信赖的人,难怪会成为一个名人。他似乎和孤儿院的孩子们都挺熟稔的,见到天马还问了萨沙等人的情况,听到他们还是那么活泼后点头露出安心的神情。我把艾尔熙德的短刀交给他时,他用敬语轻声说了句谢谢。他拔出刀,从刀鞘里倒出了张纸条。希绪弗斯看着纸条笑起来,比我之前说的那种亲切笑容暖了上百倍。我问他需不需要我捎上一条回信。他回绝了,把那张纸条非常仔细地折叠起来。“艾尔熙德大概很快就会到了吧。”他说完,往镇口的方向看了一眼。后来,我问天马是怎么认识这个温和长辈似的人的,他怪不好意思地回答说,希绪弗斯曾经想要领养萨沙。我奇怪他为什么要不好意思,就问道:“然后呢?”他说:“啊?哦,我们那时候都还不到十岁吧,萨沙说不想走,结果哭了起来。我就狠狠地揍了他一拳。”然后对我咧嘴一笑。另外一个他认识的名字是耶人,他提到这家伙时精神极了。他跟我说,他俩不打不相识,是从小打到大的,原本还属于竞争对手那类型的关系,现在却不知怎么地成了惺惺相惜的好搭档,特别是因为亚伦不在,他俩就一起成了萨沙的保护者。他说之前在他们那儿拽拽的那个帮工少年就是耶人。我们于是又回到了我住的旅店旁;他们的摊子就在边上。天马把耶人拉了出来,期间不忘同萨沙聊上几句。他俩笑起来可默契了。耶人和天马两人在性格上挺相像的,要说最大的差别的话,他远没有天马那么熠熠生辉。委托我的是个叫做让叶的女孩子,常能在铁匠铺里见着她的身影。她也有着样子特殊的眉毛,性格像个男孩子,连长发也是被多次强调后才留起来的——说好听了是强调,说难听了就是训话。据说她和耶人是在送货时认识的,双方都一见钟情,但却不知为何在几个月后才确定了关系。让叶请我捎上的是一把匕首,被一条红色的亚麻围巾裹着。耶人走过来时还是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一看见围巾就忘了一切,赶紧从我手里抢了过去,好像我会吞了他们一样。他问我知不知道里面有什么,我自然是如实告诉了他,结果他露出一种我是偷窥狂的表情瞪着我,简直快要冲上来。我只好耐心告诉他缘由:实际上,让叶是在我面前摘下围巾把匕首包起来的;匕首由她亲手锻造,听说得到了她师父的赞扬。他听完还仍旧半信半疑的,直到天马替我又说了几句好话,这才打消这家伙的疑心。他嘟囔着说:“勉强相信你好了,”但也不忘说谢谢。等他抱着那包礼物回去后,我跟天马说,难怪让叶会喜欢上他。他一脸不可思议,完全没懂里头的逻辑关系,我便解释给他说,像让叶那样好强的女性会挺喜欢耶人这种并不大男子主义又专一的家伙吧。这回,他一下子就明白了我的意思,长长地“哦”了一声。04.集市到了第二天,孤儿院的生意在经过宣传后好了不少,天马也没办法随便离开了。我打算一个人再四处走走。大部分时候我都顺着人群,偶尔才需要从两拨自然而然形成的人流中穿到正对面。一个人待着就难免会比平时想到更多事情,比如说这时候,我站在镇子上暂时关了门的铁匠铺前——对了,他们关了这儿的门,贴了张告示说明他们把店移到了哪个摊位——想着,他或许像往常一样正在修那些行将就木的武器吧,否则就是在看他师父的利落动作。他的的确确是非常好学。我也想起他的头发,还有束高头发后露出的脖颈。我甚至不确定他会在什么时候想到我。他没准还在怄气,一怄起气就是幅冷冰冰的表情,好像你欠了他八百万;就算没有,到最后你也会相信自己做了什么不对的事。我猛地发现自己格外想看见他的微笑,他笑起来会微微眯着眼睛,笑意能从嘴边跑到眼角,总之特别好看。我早就不气他了。昨日买的那块红宝石就躺在我的兜里,我把它拿出来握着,莫名就有了种他就在我身边的感觉。我想见他想得要发疯,焦躁得不行,但事实就是这么残酷——即便我现在回去,也需要十天半个月才能见到他。不过为什么不这么干呢?这段时间我都夜夜梦见他,在梦中呼唤他的名字,醒来时却又是孤身一人。我说过,集市持续的时间会有一个月之久,因此摊子也会时常更替;不过这才第二天,不可能这么快就会有什么变化的。我专找先前还未去过的地方。有个摊子被明显地划分成了两边,一边卖水果,另一边整整齐齐摆放着各色书籍,似乎不管是从语言还是内容来讲都多到让人头疼。我买了个苹果就走了。还有一件事:我一直觉得缘分是很奇妙的东西。我用一个下午把信物全都交给了需要他们的人,当傍晚闲逛着经过一家花店时,我猛然觉得店主眼熟至极,一问才知道原来就是当地人,只是像铁匠铺一样,把东西移出来卖而已——这是他们当地人做生意的好方法。前些日子跟着天马熟悉镇子时我曾见过他。花店老板是个非常高大魁梧的男人,属于铁汉柔情的那类人,身旁常常跟着一群孩子;我跟他从第一眼起就互相有了好感,聊上几句后简直亲切得像上辈子的老友。他收养了很多孤儿,不管是镇内、镇外或是哪里的,他都一视同仁,有时候也会去孤儿院搭把手。花店老板说自己曾经受到过两个男人的教导,一个告诉他孩子是种子,另一个把自己当作大地来照顾那些种子。说这些话时,他就像个父亲一样看着那些孩子我。其中有个小姑娘像大人一样精明。我不愿再无所事事地闲逛,便在摊子后坐下跟他聊天。我跟他说起我的家乡的孩子们和如今生活的地方。不知为何,我突然想起了一对父子,他们俩都是百年一遇的天才。我跟花店老板聊起那个孩子,说他当初是和他的父亲一起来的,住在很边远的地方。后来那个父亲病死了。听说那孩子一开始哭得稀里哗啦的,之后突然消失了一段时间,也不知是去了哪里,但再次出现时已经又开朗起来了。人们说他身上闪着光芒,跟他父亲一样。花店老板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拍着腿问我那个孩子是不是叫做雷古鲁斯。我吓了一跳,说没错,好一会儿才明白他的意思,也跟着忍不住笑起来,不停地说缘分啊缘分。笑够了后,他告诉我说,那个父亲是这代有名极了的哲学家,但比起在人群中待着更愿意跑到荒山野岭去,生前是他的老友,妻子也得了相同的病。那人在妻子死后就带着儿子搬走了。花店老板说:“没准老天爷就是不想看咱们达到他们的水准吧。”结果好几年后,有一天他大清早起来开店时,发现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金发小鬼蜷缩在门口,睡得可香了,也搞不懂他是怎么跑到镇上来的;之后他就照顾了他两三年,直到雷古鲁斯的叔叔听说了这件事,大老远跑来把他接走了。结果没想到,这个叔叔也是他的好友,叔侄俩竟然认识同一个人却彼此不知。说到这里,他摇摇头放低了声音,说别看雷古鲁斯每天看上去比谁都开心,刚到他那儿时可是哭丧着脸,真是叫人怪心疼的。我想起人们流传的话,跟着低声说“是啊,是啊”。花店老板剪好了一束百合,擦擦手又开始说,还好那是个疼侄子的叔叔。我问他那个叔叔是谁,他说就是那个叫做希绪弗斯的旅行商。我说:“希绪弗斯啊,”同时若有所思地点着头。像我先前说的,缘分是很奇妙的东西。或许做个旅行商人就是这么容易进入各个故事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