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γ)事实上摆在我们前面的,就是某物成为别物,而别物一般地又成为别物。某物既与别物有相对关系,则某物本身也是一与别物对立之别物。既然过渡达到之物与过渡之物是完全相同的(因为二者皆具有同一或同样的规定,即同是别物),因此可以推知,当某物过渡到别物时,只是和它自身在一起罢了。而这种在过渡中、在别物中达到的自我联系,就是真正的无限。或者从否定方面来看,凡变化之物即是别物,它将成为别物之别物。所以存在作为否定之否定,就恢复了它的肯定性,而成为自为存在(Eu Brsichsein)。
〔说明〕认为有限与无限有不可克服的对立的二元论,却没有明了这个简单的道理,因为照二元论的看法,无限只是对立的双方之一方,因而无限也成为一个特殊之物,而有限就是和它相对的另一特殊之物。象这样的无限,只是一特殊之物,与有限并立,而且以有限为其限制或限度,并不是应有的无限,并不是真正的无限,而只是有限。——在这样的关系中,有限在这边,无限在那边,前者属于现界,后者属于他界,于是有限就与无限一样都被赋予同等的永久性和独立性的尊严了。有限的存在被这种二元论造成绝对的存在,而且得到固定和独立性。这种固定的独立的有限,如果与无限接触,将会销融于无形;但二元论决不使无限有接触有限的机会,而认为两者之间有一深渊,有一无法渡越的鸿沟,无限坚持在那边,有限坚持在这边。主张有限与无限坚固对立的人,并不象他们想象的那样,超出了一切形而上学,其实他们还只是站在最普通的知性形而上学的立场。因为这里的情形与无限递进中所表明的情形是一样的:有时他们承认有限不是自在自为的,没有独立的现实性,没有绝对存在,而只是一种暂时过渡的东西;但有时他们又完全忘记这些,而认为有限与无限正相对立,与无限完全分离,将有限从变灭无常中拯救出来,把它当作独立的、自身坚持的东西。如果我们以为这样一来,思想就可以提高到无限,殊不知,适得其反。因为这样,思想所达到的无限,其实只是一种有限,而思想所遗留下来的有限,将会永远保持着,被当作绝对。
当我们经过上面这番考察,指明了知性所坚持的有限与无限的对立为虚妄之后(关于此点,试比较柏拉图的《菲利布篇》,当不无益处),我们自易陷入这种说法,即既然无限与有限是一回事,则真理或真正的无限就须宣称并规定为无限与有限的统一。这种说法诚然不错,但也足以引起误解和错误,有如前面关于有无统一所指出的那样。此外,这种说法还会引起有限化无限或无限化有限的正当责难。因为在这种说法里,有限似乎只是原样保留在那里,而并未明白说出有限是被扬弃了的。——或则,我们试略加反思,有限既被设定为与无限统一,则它无论如何,决不能保持当它在此统一关系以外时的原样,它的性质至少必有所改变(就好象碱与任何一种酸化合,必失去它的一些原有特质一样),同样,无限也免不了改变,当有限与无限统一时,作为否定性的无限也在对方之前失掉其尖锐性了。实际上对于知性的抽象、片面的无限性,的确发生过这样的变化。但真正的无限并不单纯象那片面的酸,而是能保持其自身。否定之否定并不是一种中性状态。无限是肯定的,只有有限才会被扬弃。
在自为存在里,已经渗入了理想性这一范畴。定在最初只有按照它的存在或肯定性去理解,才具有实在性(§91),所以有限性最初即包含在实在性的范畴里。但有限事物的真理毋宁说是其理想性。同样的道理,知性的无限,即与有限平列的无限,本身只是两个有限中之一种有限,或是理想的有限,或是不真实的有限。这种认为有限事物具有理想性的看法,是哲学上的主要原则。因此每一真正哲学都是理想主义。但最要紧的是,不要把那些本身性质为特殊或有限之物当作无限。——因此,关于这点区别,这里才加以长期讨论,借以促其注意。哲学的基本概念,真正的无限,即系于这种区别。这个区别通过本节前面所讲的一些反思给弄清楚了,这些反思是十分简单的,因而似乎不甚重要,却是无可反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