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
相等只是彼此不相同的,不同一的事物之间的同一。不相等就是不相等的事物的关系。因此两者并非彼此毫不相干的方面或观点,而是一方映现在另一方之中。所以差异只是反思的差别、潜在的差别或特定的差别。
附释:一方面单纯的差异的事物虽表明为彼此不相干,但另一方面,相等与不相等却是一对密切相互联系的范畴,没有这一范畴,便无法设想另一范畴。这种从单纯的差异发展到对立的过程,即在我们通常的意识里业已存在,只要我们能承认惟有在现存的差别的前提下,比较才有意义;反之,也惟有在现存的相等的前提下,差别才有意义。
因此假如一个人能看出当前即显而易见的差别,譬如,能区别一枝笔与一头骆驼,我们不会说这人有了不起的聪明。同样,另一方面,一个人能计较两个近似的东西,如橡树与槐树,或寺院与教堂,而知其相似,我们也不能说他有很高的比较能力。我们所要求的,是要能看出异中之同和同中之异。但在经验科学领域内对于这两个范畴,时常是注重其一便忘记其他,这样,科学的兴趣总是这一次仅仅在当前的差别中去追溯同一,另一次则又以同样的片面的方式在同一中去寻求新的差别。这种情形在自然科学里特别显著。因为自然科学家的工作首先在于不断地发现新的和越来越多的新的元素、力、种或类等等,或者从另一方面,力求证明从前一直被认为单纯的物体,乃是复合的,所以近代的物理学家和化学家可以嘲笑那些古代哲人,仅仅满足于以四个并不单纯的元素去解释事物。其次,他们心目中的同一,仍然是指单纯的同一而言。譬如,他们不仅认电和化学过程本质上是相同的,并且将消化和同化的有机过程也看成单纯的化学过程。前面已经说过(§103附释),近代哲学常被人戏称为同一哲学,殊不知,揭穿了脱离差别的单纯知性的同一是虚妄不实的,恰好就是这种同一哲学,特别是思辩逻辑学,而这种新哲学也曾确实竭力教人不要自安于单纯的差异,而要认识一切特定存在着的事物之间的内在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