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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演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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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演化论(sorry,这个词较中性,进化预设了人类就是高人一等,而演化没有这个嫌疑)考虑:
1.还原到自然态,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吃动物不应该有什么道德负疚感。
2.既然都是演化来的,从类比得出(不管对错),动物也是有意识的,同样都是动物,黑猩猩与人类血缘更近些,甚至能够从镜子中分辨出自己,能通过手势表达某些感觉。
3.究竟什么样的意识程度可吃呢?完全遵循演化论的观点,无论意识程度如何,理论上都可吃,所以不考虑法律的话,吃个把人不应该有什么道德负疚感。虽然真的吃了人的人即使法律不去惩罚他们,他们仍然难以自我解脱。
4.即使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去研究动物意识,仍然会遇到内格尔的蝙蝠问题。
上述解释可能有点达尔文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