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以氣御剑 于 2016-1-2 19:44 编辑
不能直接造福于民的反腐败,就是耍流氓——赵运恒律师,大成刑事业务部主任
腐败分三种:一是权钱交易的黑色腐败;一是法律未能有效规制的“灰色腐败”;一是通过部门立法谋取部门私利的“白色腐败”。如果可以通过办案“发财”,怎么可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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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jeva 于 2016-2-17 09:15 编辑
错瞄了目标,不过是要空耗国人的热情罢了.经济下滑的责任总要有人去背,腐败分子最合适.另外楼主容易被请去喝咖啡(茶口味太淡了),拆了水表才能平安.....
腐败这东西打从有“权力”开始就有了,估计也很难在还有“权利”这东西的时候被消灭干净
要给点时间逐渐清除,病去如抽丝,再说,很多东西也没法立竿见影,大都和风细雨慢慢显现
我觉的灰色腐败是短时间内不容易根治的,没有一个有效的法律机制来对其进行规范化的管理!
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