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在正经的写帖子之前我得正经地废话,我是个很正经的语文科代,虽然我很想说我的文字也很正经,但这是不现实的,这我知道。虽然身为语文科代,但我的文笔真心不算好,条理在我看来也不清晰,所以下面的文字可能有点混乱,把你们看晕了,请不要找我赔偿或者什么【正经脸。
比较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个很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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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zen 发表于 2012-6-15 17:03 【链接登录后可见】
嘛,因为要顺着写下去嘛。。。
天空下的风 发表于 2012-6-15 17:02 【链接登录后可见】
@@15!!你等着,肯定也有你份→_→
HOKAWAN 发表于 2012-6-15 17:03 【链接登录后可见】
估计四五天吧。。。
@113#
KaTzen 发表于 2012-6-15 17:01 【链接登录后可见】
好的呢 吾辈等着
HOKAWAN 发表于 2012-6-15 16:58 【链接登录后可见】
你死吧!
@ou#
HOKAWAN 发表于 2012-6-15 17:01 【链接登录后可见】
我都没看你是什么时候挽的。。。
我待会接着写,写啊写,从一个群到另外一个群
最后肯定写到猎奇群,然后 ...
@@33!!好的呢 吾辈等着
KaTzen 发表于 2012-6-15 16:59 【链接登录后可见】
诶嘿嘿
看到你昨晚说估计没人我就忍不住挽了
最后肯定写到猎奇群,然后你会出场啦~
ほむら 发表于 2012-6-15 15:14 【链接登录后可见】
老百合【噗……】
不能揭穿我●﹏●
挽你妹子
@@34!!诶嘿嘿
万年不坑爹的吃货橙子君 发表于 2012-6-15 10:47 【链接登录后可见】
我才不会说我写那个也是高高兴兴领宅魂了【 百合刚来的时候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我说芳村!然后她以为 ...
你哪有说芳村!
好人地方君 发表于 2012-6-15 08:25 【链接登录后可见】
百合這絕對是坑
我会写下去的!
天空下的风 发表于 2012-6-15 07:26 【链接登录后可见】
路过
KaTzen 发表于 2012-6-15 04:27 【链接登录后可见】
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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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合【噗……】@ou#
@@31!!我才不会说我写那个也是高高兴兴领宅魂了【 百合刚来的时候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我说芳村!然后她以为我对芳村有意见恩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