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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中央版规拟定草稿

作者:Blue_sdo
对于违规会员的统一处理办法
at管理员在附录提供统一方式,请勿在此方式以外at管理员,否则以骚扰管理员为由,扣月结工资的10%!【思路:内务区创立违规记录帖或后台设置标记用户】 0、如果PR量少于10难以计算,则直接按条例3处理。 1、查阅发帖记录发现95%以上发表或回复(以下简称为PostReply-PR)的内容与主题毫无相关(无论是广告帖还是水贴)。 > 版主处理:①禁止发言(永久)②at管理员。 > 管理员处理:锁定用户,每个月月末(最后一天),统一作删除ID处理。 >> 特殊:发现有机器发帖行为,锁定用户后,将其IP地址写入后台禁止访问黑名单。 2、重复回复相同内容占PR总数的50%以上。 > 版主处理:①禁止发言:100%[永久],<100%且有正常PR行为的[根据情况一周或一月] ,同时积分清零。②对于禁止发言用户at管理员。 > 管理员处理:同版主处理,永久禁言同条例1管理员处理办法。 3、普通违规处理:PR内容符合主题、符合版规的要求>=50%,否则重新复查是否符合1和2,若不满足,at管理员重新修订此处理办法。 > 版主处理:①用警告功能警告违规帖子(系统功能,警告超过5次系统会自动禁言3天)②扣除任意一种积分:1~500(视情况严重程度以及版规内规定,参阅总版规) > 管理员处理同版主处理。
此规定发布后,任何版规内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以本规定为准,同时相应版规冲突部分作废,非原规定制定者的版主发现后,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做如下处理:用删除线
[u]内容[/u]
删除原规定相关内容,同时在原处换行,用“引用”功能作如下批注:此则规定调整中,相关处理以中央版规为准,再换一行,用@功能联系管理员;若无权处理,请直接私信管理员做处理。版规制定的版主发现后,应根据本规定及时修改版规。
以上对于at管理员的统一方法:在内务区,管理员专用反馈通道内回复,成功回复后,管理员会通过站内信得到通知。请在回复时将具体情况描述清楚,包括但不限于:原文地址、违规会员ID或用户名、你是如何处理的、你希望管理员如何处理等。知悉本规定的管理员请在内务区自行开贴“管理员XXX专用反馈通道”,范例参见:https://www.gn00.com/t-183569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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