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梦晴の乱 发表于 2012-3-29 18:41 关于@帖子作者+版主 原创的肯定要AT.本来就是一直都AT原创作者。转载的话肯定要注明转载地但是LZ就 ...#7205!还好不是那边的版主~然后其实被艾特好多次很有成绩感的难道不是么……然后因为……策划案出来前几天一直看到社区微博很多只有标题才这么建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