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并不认为同性恋是“违反自然法则“的,毕竟自然界中动物也有同性行为,况且有时人恰恰是以自己“有不同于自然动物的人性”自居,因此首先同性恋并不反自然,其次人类有时并不以所谓“自然”为荣。 2.其实仔细想想,如果身边的任何一个人与社会上知名度较高的名人有婚姻关系,周围的人也会给他/她扣上“名人的配偶“这种标签,”与楼主所说的“被扣上'同性恋的父母/配偶'等标签”这种相类似,可见被标签并不一定只有贬义的含义。 3.最后,我相信每个时代的先锋者,就说革命者,改良派都遭受过质疑与挑战,但正是这些人中的一些创造了历史。恰恰相反,如果我们每个人都丝毫不曾遭遇过这些磨难中的任何一个,那么进步将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