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yeybabywang 于 2013-1-19 01:03 编辑
……“你就这么不愿看见我?”他站在高高的舞台中央,缤纷霓虹的灯光打在他细长匀称的腰肢上,凤冠霞帔是绝艳的凄红,像是一笔在诗人墨色的下哀叹,倾注着一世未得如愿以偿的伤痛。他端起了合欢酒,那莹润玉泽光华流转的酒杯里潋滟的酒水鲜红如血,仰头,以一种苍凉的姿势饮下。在举杯的那一刹,他在黑压压的一片人头中看到了他。高傲凛然的眉宇,冷漠淡薄地神情,纯白如雪的衣袖。那是他倒在地上之前,最后的一句台词,也是他想要对他说的,最后的一句话。你就这么不愿看见我……---------------------------------------------------------------唱片机里咿咿呀呀着百乐门的红玫瑰最新出的歌,杜淮声拿起从酒窖里找到的威士忌,醇厚的香味从高脚杯里透出来。
这种原产自大不列颠的烈性酒不知在何时已成了他的最爱。它比朗姆酒更容易让人醉,像一种蛊惑,麻痹着尘世的一切。饮一口,就不再是自己了。淮声卧在沉香木的美人靠上,一双笔直修长的腿在宽大的浴袍里时隐时现地蜷缩着。小厮打好了热水,捧着盆子走进来。他很年轻,未经人事,所以当他看到那个人对他风情万种的一笑时,脸红了一大半。他就像是一只慵懒的猫,眯缝着细长的眼,不经意的动作时就如一场鸦片般的消弭,让人在云里雾里坠落,似他曲线妙曼的腰身,转过一叶叶透明的琉璃。
桌上放着一份很久的报纸,报道的武昌那边革命人士起义成功,偌大的一个清王朝被推翻了。那个醉生梦死的朝廷终于不复存在。
剪了辫子。报纸被揉皱了又展开,撕碎了又粘好。淮声闭上了眼,感觉自己的前半生活得就像是一场梦,风一吹就散了,连颗尘都抓不到。缓缓地抬起手,将拇指上的翡翠扳指取下来,那个扳指上镶着上等的被雕刻成三生莲的轴玉,一瓣一瓣的舒卷着盛开,昔日里锋利的棱角都被磨来磨去的磨平了,光滑温润可以贴身。淮声觉着,这玉就像是一个人,管它剖开之前如何的光彩照耀不可方物,总有一天,曾经的显赫与锋芒都会消失不见,它会慢慢变得更圆润更通滑。
他吻了一下玉莲,低声喊了句额娘。过去靖王府的小贝勒就当是死了。他。是杜淮声。过来。他唤那个小厮,把翡翠扳指当作工钱给结了。这一下,身边最后一个下人也离开了。半生如梦,半生缘分。
他一直在一个不出名的剧院里谋生。开始时没有演过话剧,没有念过剧本,没有穿过道具,所有的东西对他而言都是新的。他只是凭着感觉去演的,琢磨着。人生就是一场戏剧,他经历过无数的波折,生生死死都已看透了,所有的演员里,只有他的眸子,逼真的风情里偏偏还多了三分醉人的抑郁。
那种愁,是无论如何也化不开的......柔情似水的浊世佳公子,放荡不羁的江湖客。他身着猩红的斗篷,晚霞下的王子带着复仇的恨意,执着而艰难的将宝剑刺向叔父的胸膛。
生,或者是死。
其实他只是在演着他的一生而已,那把剑刺穿的人,最该是他自己。残阳如血,艳红的血。这个世界上会有那样忧郁伤感的人。当他看到舞台上的哈姆雷特时徒然一惊。
杜淮声被约去了西餐厅。七分熟的小牛排散发着香气,那个人敬了他一杯威士忌。和着碎冰块饮下去,他感到一阵强烈的晕眩。他不喜欢喝洋酒。
小时候,他随父母双亲去应酬,大人们喝着贡酒谈笑风生,他趴在椅子上看戏班子唱戏。
那满脸油彩甩着一双水袖的青衣细声唱到:
锦屏人忒看得这韶光贱......先生怎么称呼,是哪里人?
敝姓许,叫我世昌便可,老家在武昌。他闻道那两个字,心中颤了下。脸上不动声色。威士忌是许世昌钟爱的酒。他告诉他,越烈性的酒越有味道,威士忌是这样,朗姆酒也是这样。
淮声瞥见他手边放的一本厚厚的书。拿在手上翻着,全部是洋文,他一个也不认识。他看见他用钢笔在书名下写的脚注,刚劲隽秀的字体,莎乐美。临走时,许世昌执意要送他回去,他婉言谢绝了。谁知在转弯的街角处,撞上了迎面而来汽车。
那夜,是他第一次遇见他。他受了很重的伤,还好无性命之忧。许世昌照顾他,每天清晨在他还未醒来时,在他的床头放上一束绽开的玫瑰。那一段很长的彼此陪伴的日子似乎是他所有的时光中最美好的时候。他给他讲着故事,将英文翻译成他能够听懂的语言。你将要采到那朵红玫瑰了。我将在月光中用歌声来使她诞生,我向你索取的报酬,仅是要你做一个忠实的情人。因为哲理虽智,爱却比她更惠;权力虽雄,爱却比她更伟。
淮声静静地倾听。他们讲着夜莺与玫瑰,燕子和王子......在他睡着的时候,杜淮声用一只手轻轻地抚摸着他的发丝,另一只描绘着那本书的扉页上几个烫金的外文花体字。
他告诉他,他从小没有亲人,独自活在世上。他是否能给他一个承诺,许他一个温暖的家。
他们似乎相爱。刚毅俊朗,妩媚温柔。
后来,他的病渐好。他在他的家中,看他修剪着阳台上的花枝,在明媚的光线下,看着《革命军》时,眼中露出的专心致志。
淮声想着,他应该是那种留洋归来的进步青年吧。书架上罗列着各种医术,各国著作,还有他偶尔写的发表在报纸上的文章。字里行间里流露着振兴中国的渴望......
在后来他才知道,世昌那时守在他身边讲的这些故事是一个来自大不列颠的人写的。那个人叫王尔德,是个风流多情命途多舛的才子。每一个文字中都折射出贵族般的浓重忧郁和诗意。
他就像他,他们同是灾难的一生。
淮声翻开书。
善良的夜莺为了成全他人的爱情,以自己在利刺的穿透下以血浇灌玫瑰,令它在冬季开出娇艳的花。
回到剧院后他告诉管事的人,拿着《莎乐美》的剧本,说,想试试看。而登台的前半个时辰,他把台词忘在了家里。淮声给了助手钥匙,让他回去取......化妆镜前,绝美的人一点点地修饰着眉,抬眼却看见许世昌愤怒的脸倒映在镜子里,他不明所以的偏过头去。当看到他手里拿的东西时,他想闭上眼,他知道,一切都已结束。那块晶莹剔透的华美帽正安然的躺在他的掌心里.......只有王府的贝勒爷们才有的锦帽,只有皇族的人才能佩戴的帽正......他定是将它从帽子上生生抠出来的罢。
你为什么骗我!
原来你不是什么普通人,你竟然是满清的贝勒!?
许世昌痛恨着那个日益腐朽的清王朝,痛恨那群将国家置于生灵涂炭,民族已到危亡之际却还整日饮酒作乐的人们。
他是满清后裔落魄的皇族。
他是思想先进的革命党人。
他真笨,他们怎么可能会是一生一世一双人。美丽绝伦的莎乐美公主爱上了先知约翰,而他却连看都不愿意看她一眼。台上的灯光是迷醉的金色,就一如他不愿醒来的那个纸醉金迷的世界。佛曰弹指十六刹,刹刹是永恒。可他拼命得来的那个永恒,却是他冷漠的像是冰封千年的眼神。
他对他的爱是一场难以飞跃的鸿沟。跳下去是粉身碎骨的结局,不跳则是两世难以接近的隔离。原来咫尺天涯......是这般的样子......眼中是一片清明,有一场凄迷的风雨,只下在心里。我是疯了么......前半生的荣华富贵付之一炬......居然指望上天能给我这下半世的安稳!?苍天不仁,视万物为刍狗。我还在幻想些什么......剧本里写道:
宴会上,希律王答应只要莎乐美公主跳一支舞就满足她的所有愿望。莎乐美献罢舞,开口要的是约翰的头。莎乐美捧起先知的头,终于如愿以偿,将自己的红唇印在了先知冰冷的唇上。在最后,莎乐美对着先知的头说:“你为什么不看看我。只要你看到我,你一定会爱上我…爱的神秘比死亡的神秘更伟大。”
他演的公主,撕心裂肺的疼痛。这一出剧,似乎是耗尽了他所有的力气。------------------------------------------------------------
…………滂沱的雨水击打着剧院门口的两盏摇曳的灯笼,世界仿佛都蒙上一层水色烟红。灯火依稀着像流下了两行清泪。风雨飘摇的乱世之中,只有彻底的毁灭和毁灭后的重建。一座座城市在殖民者侵略者的枪炮下变成了废墟,轰隆的巨响从警报拉起后就再也没有停止过。无尽的硝烟弹尘飞驰而过,这个国家现在已是民不聊生千疮百孔。杜淮声的笑容,魅惑地、沧桑着。
哀。莫大于心死。也许这一夜他会背负沉重千斤的骂名,在一片非议和指责声中登台。他要给日本人演戏。
呵,真是讽刺。舞台上建起了他最喜欢的幕布,血红色的夕阳西下。他喜欢这种颜色,像是尘世都浸泡在血里,捞起来,是刺目的,玫瑰般妖娆的红。
他已经有半年没有见过他了。相思如血泪,从他狭长的眼角无休止地流下来。
他没日没夜的喝着他最爱的酒,如同一只折断了双翼却又固执地妄想飞过沧海的蝴蝶。他觉得自己是死了一回又一回。心碎了。他已经......没有心了......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他决定赌一把。赌他......会来......
淮声口中念叨着台词。红唇。美酒。佳人。五光十色光怪陆离斑驳尘嚣。
“你就这么不愿看见我?”也是在对那个人说。他站在高高的舞台中央,缤纷霓虹的灯光打在他细长匀称的腰肢上,凤冠霞帔是绝艳的凄红,像是一笔在诗人墨色的下哀叹,倾注着一世未得如愿以偿的伤痛。他端起了合欢酒,那莹润玉泽光华流转的酒杯里潋滟的酒水鲜红如血,仰头,以一种苍凉的姿势饮下。在举杯的那一刹,他在黑压压的一片人头中看到了他。高傲凛然的眉宇,冷漠淡薄地神情,纯白如雪的衣袖。那其中有着鄙夷与愤怒。那是他倒在地上之前,最后的一句台词,也是他想要对他说的,最后的一句话。你就这么不愿看见我......非要我用这种方式,才能与我......相见么......酒饮完。笑得哀艳。徒然。倒地。只因为那不是道具,而是真的毒酒。他服下鹤顶红时,心中竟是前所未有的踏实。一缕血迹从他苍白的嘴角滑落,滴在光洁的地面上,犹如一瓣艳红的玫瑰。犹如一滴殷红的眼泪。
也就是在他闭上双眼的那一刹那,一声枪响从他的耳边传来。他安然欣慰的笑了。整个剧场慌乱成一片,女人的尖叫,男人的惊叫,还有日本人的怒骂。嘘————大家安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那只是他最爱的情人被人用枪射杀身亡罢了。藏在袖子里的小巧的1911式、45口径勃朗宁手枪冒出青烟......
绝世高贵的莎乐美最后还是杀了她最心爱的人。他在演出前,用所有的积蓄雇请的杀手,杀他最爱的人。
你为什么不看看我!为什么!!?他用她悲伤的口吻,合着鲜血一遍一遍地质问着。如一只濒死的发出哀恸的天鹅。一遍一遍......直到再也不能呼吸......夜莺失去了玫瑰,燕子失去了王子,莎乐美失去了先知。而现在,他再也不会失去他。爱的神秘比死亡的神秘更伟大。所以啊,死是唯一能使我们在一起的方式。
苍天不仁......
......这是这乱世许我们的唯一的......完整......
——-————谨以此狗血拙文献给亲爱的奥斯卡·王尔德先生————-[查看全文]
我已经很久没有发什么帖子和文章了【时常也会到这看一看】。
我想先把前段留给我的恩师,他前几天突然去世了。身子不舒服,便去医院检查,结果却是让人无法接受的:肝癌晚期。我不可能完全体会他当时的想法:自己是家里的顶梁柱,孩子还没小学毕业,妻子没有工作,家里还有生病的老母亲,何等的打击!他知道的,太晚了。不到一周他便去世了。还在想家里的莲花忘浇水了.....?
夜未央,秋未决,初冬至,夜半弦。惜君今无愧,苍天不知人情殊。秋花夜折,心冷如霜,我心伤悲,呜呼!
这段的时间里看书很少,看了不少的日本文学作品如【源氏物语】【德川家康】等,读完总会有淡淡的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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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如果说黑夜是罪恶最好的掩护,那么如今的杰森市完全不需要这种掩护。
警察局办公大楼内,此时的警察局长正坐在自己的办公椅上郁闷地看着文件,脸上的表情如同嚼到了苍蝇。只要是和局长有过共事经历的人都知道,这样的表情代表事情糟透了。一周之内,仅仅谋杀案就达到了十五起,局长想到这里就一肚子的恼怒。而就在不久前,局长还和底下的人吵了一架。
“托马斯还有哈夫曼难道就白白牺牲了么?如果不调查下去还有什么正义可言?看看这几周的案卷,难道就让他们这样无法无天下去?......“
“我有什么办法?政治局,甚至是国防部都亲自来关照了。”
“那你就因为那些该死的权势而放弃了对于民众的保护?”
“你才应该看看那些案卷,你认为我们有多少个警察局需要被夷为平地?”
......
这样的争吵持续了将近四十分钟,最后显然是谁也没能说服谁。但罪恶依然持续着,就像德莱工厂车间的那个案子。
那是在深夜,呼啸的风冷飕飕的,吹歪了街边早已坏掉的路灯。
一群人追着两名男子,偶尔能听到零星枪声发出的警告。两名男子奋力的跑着,直到被那群人逼入了工厂的车间中。
工厂的机器并没有运转,因为经济不景气的原因,德莱公司早早就关闭了厂房,只留下值班的警卫。
但是在这个夜晚,两名男子冲入车间后,警卫甚至还没有拦住他们,就倒在了血泊之中。
车间内,两名男子飞快跑着,其中一名偶尔向追赶他们的人开几枪。但对方的还击太猛烈了,不知何时就干掉了那名男子。另一名似乎感觉自己跑不了,转过身面对着那群追赶他们人。
“ 是情报局的人。”那群人中的一个一脚踢翻面前的死尸,从死尸的衣服口袋里拿出了证件。
另一名男子看着这群人,十分惊恐,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惊恐慢慢变为兴奋。男子的身体仿佛在起着什么变化,肌肉开始膨胀,甚至脸部也开始发生变化。
”使用我们的武器吧“,追逐男子的那群人里,一个极其有力的声音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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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锁扣发出的脆响,我几乎瘫倒似的依靠在精神病院苍白的墙上。说实话,当精神病医师已经有4年了,从一个研修医,走到今天,我见过许许多多奇怪的病人。有的说自己可以看见每个人的颜色,有的说自己其实就是细菌的聚合体,千奇百怪的说法,但无论如何的离奇,我总能找到他们心里的那个突破口,进而去了解他们。可是,这个报告中喜欢躺在床上,整天望着天花板露出诡异笑容的他,太奇怪了。别问我怎么知道这些,为了防止病人闹事自杀,病房里,总是少不了摄像头的存在。他的世界观,牢固到几乎坚不可摧。因为那是完整的依靠物理学和逻辑学而建立的,即使可以很明显的体会到一种矛盾感,但我完全不能正面的去瓦解他的世界观,更遑论开展治疗了。无论如何,我决定晚上去看一些资料,以便更好地与他交流。————————————————分割线?乌拉拉~———————————————这是我第二次坐在他的面前。周围依旧是白茫茫的一片。昨晚上看了很多的资料,量子物理学什么的,虽然弄得晚了些,但因为知识带来的自信,我更加的清醒和兴奋了。他坐在我对面,嘴角噙着熟悉的微笑,那是戏弄,我心里暗暗的咬了咬牙。他:霖墨,你终于来看我了啊。他开始微笑,那种故友久别重逢的笑容。我:是不是搞错了?我不是梧息么?我有点乱了,一种事情即将脱离控制的感觉开始弥漫。他摇了摇头:阿墨,你真会开玩笑,虽然你和息长得像,但是我还是分得清楚的。我:不是像,而是一模一样,所以如果我是霖墨,那同时我也是梧息,不是么?如果这样,你的世界不就崩塌了么,无论小说的世界还是外面的世界,都不允许出现两个一模一样的存在呢?我决定顺着他的话说下去,顺势夺回这次谈话的主动权。他挥了挥手,毫不在意我的质疑:怎么能一样呢,阿墨,你和息不一样。人的肉体不能代表人的灵魂。基于笛卡尔二元论,人的肉体是必须依托于空间的存在而存在的,遵循着力学规律,公开可见并且。而灵魂,不存在于空间中,脱离了力学范畴,只能由主观去感受存在的。所以人的灵魂和肉体,需要被分开认知。即使你和梧息共用着同一具肉体,你们依旧是两个不同的存在。哲学的领域,我暗自琢磨着,又被下套了的无力感喷涌而出。我:那,我和梧息的区别在哪呢。我开始承认自己就是霖墨,有些屈辱,可是似乎眼下没有更好的办法了,我需要进入他的内心,我必须承受这些,我告诫着自己,他只是个病人。他舒缓的点了点头,似是对我的屈服表示满意。他:你可比梧息自信多了,知识,总能带来力量不是么?他知道我昨晚熬夜看过资料了,因为他言语间的弦外之音浓重的连一个三岁小孩都能够听懂,当然了,那个孩子也一定可以听懂他对我的嘲讽。我:那并不能证明我和梧息有着不一样的灵魂,这点区别,就能证明我们是两个人了么?他笑了笑:阿墨,早和你说大学里的哲学课最好还不是别拿来补眠的好吧。他又开始编造我的过去了,我捏紧了笔,心里愤愤的想。*他:洛克你知道吧,他提出过一个情景假设,当你醒来,看向一面镜子的时候,镜中的人也在看向你,你记得沉睡时你在自己的身体里,但现在又似乎进了另一个身体,那究竟哪个是你呢,你,还是镜中的人?我想了想,示意他继续下去。他:如果说X和Y是同一个人,只是后者比前者更多的记忆了一个刚才发生的动作,那么就昭示着他们是不同的存在了。就好比∫x dx的结果是1/2 x^2 + C,但是随着C的不同,他们依旧产生了分歧。而你和梧息之间,C就是你所拥有的自信。所以,你和梧息并不是同一个存在,我的世界依旧完好,不会因为你们而崩塌。我:那梧息呢?他就不再存在于这个世界中了么?他:呵呵,你什么时候见过小说将一个龙套的一生放进主线了?梧息完成了对小说情节的推动,于是就继续过他的生活了,只是我的小说不会将他的生活具体展示给读者罢了。说罢,他扭头看向门外。随机敲门声响起,“叶医师,时间到了,病人要服药休息。”护士的声音传了进来。我无奈起身,走到门口,忽然一个问题从我脑中窜出,“那霖墨呢?过了今天,也将过自己的生活而不出现在你的小说中了么?”他很开心的笑了,笑的很欢畅:不,阿墨,我们还会再见的。一定会。[查看全文]
本帖最后由 阿0 于 2012-7-22 20:32 编辑
陶亦轻轻用脚在地上薄薄的一层雪上划着 划出爱心的形状 歪着头想了一会 又用脚把心形划掉
我讨厌恋爱这种东西——陶亦把脖子缩进围巾里 对着被无数线条分割的白色暗暗想着
”小陶亦~“清亮的声音、起伏的语调让陶亦一听就知道是谁
”小鱼“她抬起头望向来人 扬起好看的微笑
所以 就让我以好朋友的身份 一直待在你身边 好么
小鱼一把抓起陶亦的手 用她暖和的双手不停揉搓陶亦冰凉的手 ”等好久了吧 哎呀我跟你说呐 我妈啰嗦死了“元气满满的声音将寒冷从陶亦身边驱逐 不管是身体上的还是心理上的
陶亦抽出手将小鱼有些歪斜的围巾调整好 戳了戳她饱满的脸颊 ”那也是为你好 穿得还不够多 小心感冒了 “她将小鱼的手紧紧拉着 塞进大衣的口袋里”来 帮我把口袋暖好“
小鱼看着陶亦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围巾 笑得很满足 ”陶亦你真是有心呢 闺蜜围巾~跟情侣围巾一样 他都要吃醋了哈哈哈“
陶亦侧头看她 心里酸涩而又甜蜜 只应了一声”嗯“在口袋里的手又握得更紧了
那个夏天 和你相逢在公园里 满天雨里 只记住了你撑着花伞的样子
然后这个冬天以后 你就不再是我的了
我一直认为 你会在我身边 永远在我身边 在那个孤寂一人的我身边
又是什么时候喜欢你呢
是你失去他时趴在我怀里哭得很厉害么 眼泪顺着锁骨流到了心口 流到了心里 那个时候就发誓 不要再让人伤害 要让你幸福
而你也的确幸福了 明年春天 你的婚礼 我和你 都会幸福的 看着你幸福 我也就无憾了
而且能够想象到 你和他将来执手白头走在我们相识的樱花道下的场景 这样子 我就安心了
忽然想起你擦干净眼泪 抓着我的手问我”以后我们一直在一起好不好 我们都不要嫁人“我记得我慎重点头的样子
我们许下的未来 算实现了吗 这个梦 算圆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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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了这个小城市,这次回来格外安静,连父母都没通知,静悄悄地回来了。
想起了大学里的趣事。曾经的寝室里都是铁哥们的他们现在在哪我不知道,但是他们为了让我知道他们,甚至是永远记住。所以在我25生日的那天收到小铁子的礼盒,格外的感动,在吹完蜡烛吃完蛋糕静悄悄地跑到外边的墙角那拆开,因为24岁生日的那天他送了我一个足球,就是用礼盒装的。今天的这个掂量着也是这个,难道这次是篮球!哦呵呵。在拆开丝带最后打开盒子的那眼间我就眼前一黑。朦胧中感觉自己好累好累。最后醒来时发现在医院,庆祝我生日的朋友都围着我问我怎么回事,都昏迷两天了,原来他们庆祝庆祝着发现我不见了便着急出来找人,最后在墙角那找到我和盒子,右眼青了一大块,还有些淤血,怀疑是被打劫了于是连110都叫来了。我急忙拿出那盒子,不知为何这盒子居然是关上的,最后想起小铁子的专业。顿悟,最后从下边拆开后发现这个拳头太狠了,居然还可以自动闭合二次利用。我记着了!混蛋!让你也尝尝什么是带着墨镜几个星期还不敢随便出门的感觉。
我买了车票。宗哥告诉我他当上了经理,叫我去做助手,以前的事在我送了他一盒巧克力后他决定原谅我这个罪无可赦的混球。我又回到了S城,S城果然变了,原来的迎宾语是“S城,给你家的感觉”改成了现在的“给你家的感觉,S城。”听说还是下大雨掉了下来砸死了一只猪,我当时还郁闷哪有这么巧的事,最后实地考察发现附近的村民实在令我大开眼界,猪是放养的,满地的猪粪,然后就在后边收拾,最后扔在沼气池里。问了一户人家为什么要放着养这些猪,最后了解到这些猪不放养的话都会叫个不停,但是放出来后运动了猪肉的质量也提高了不少,有很多大公司都愿意买这些猪,这些猪实在符合现在的民众需要的无化学饲料吃了不会死人的肉了。最后走前再忘忘这个村,猪满村都是,再看看黑心公司里的猪,一堆死都不动的肉堆掺满了各种化学药剂。
宗哥当上了一家餐厅的经理,我报到时才发现宗哥的经理当的十分不容易瘦了几圈,简直每天都折寿了。每天都有客人找茬地指着一个黑点问他这是什么东西,一开始不知道就被臭骂了一顿最后被举报说食品卫生有严重问题,被罚了款,后来向老板请教时老板也没说什么只是让他带个眼镜,于是他每天的工作时间是8个小时,其中就有7个小时在戴着眼镜拿着放大镜识别黑点为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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