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灼热的喵子 于 2013-6-15 04:56 编辑
国学与哲学版块日常活动第二期
【前言】期末考忙死我了……
写了五篇论文了还有两篇,另外还有一堆其他的杂七杂八的事。
不过想到暑假就要来了,心情多少也好了一点。
【具体要求】
1.题目只有简答题,有四个,可选其中任意数目的题目回答。
2.每个题目的答案需超过250字。若超过500字,可考虑独立成帖并贴上链接。
3.可先占楼,但记得日后补上。
4.记得标题号,可以参考之前同学的回答,有引用的记得用引用框。
5.本帖禁水,多用点评。
6.发糖规则如下:
——答得一般:20/题
——论述有力有理:30/题+宅贡献
——有理有力,旁引博证,深入浅出:30/题+宅贡献+技能点
(不设上限)
【这里是题目】
1.类似师生恋这样的爱情是正当的吗?为什么?(《言叶之庭》及其他一些代表作)
1.5或者,更进一步的说,《沙耶之歌》里男主角和沙耶的感情是不是爱情?如果是的话,这种爱情是正当的吗?为什么?(《沙耶之歌》)
3.如果你是动画/漫画里的政府高官,你会为幸存的人类制定怎样的政策?为什么?进一步问,这种制度是正义的吗?(《进击的巨人》)(提示:对外、对内、兵役、经济……想得到的方面都能畅所欲言。不必太详细,但可以笼统地说出自己的想法。)
4.《空之境界·矛盾螺旋》里有这样一段情节:
出现在庭园的魔术师仰望夜空时,他看见从十楼跳下来的两仪式。这个对手……在魔术师从公寓连接空间移动到庭园的瞬间,毫不犹豫地从十楼走到廊跳了下来。他实在无法理解她拥有何种信念才会这么做,但他也不可能理解的。
就算真的预知到魔术师会出现在庭园,但谁会想到从十楼跳下来。
那已经是超越无谋,可算是奇迹之类的事了。
从十楼这样瞄准一个人跳下去?那和从十楼丢一根针,然后命中目标有何不同。
但即使如此,这个对手还是毫不犹豫地跳了下来。明明魔术师的身影还留在十楼,她仍朝不存在庭园里的荒耶宗莲跳了下去。
然后,在魔术师出现的瞬间砍断了他。
——根据蘑菇在之前的暗示,我们有理由推测:两仪式在这里之所以会有主角光环,是因为她被抑止力选中了。而所谓抑止力,其实可以看做是某种主宰人类命运的力量。
我们知道黑格尔也有类似的想法,他认为英雄人物在某种程度上是绝对精神的展现——了解了这一点,我们便毫不奇怪为什么他会称拿破仑为“马背上的绝对精神”了。
现在问题来了:你相信有某种主宰人类历史的力量吗?为什么?英雄和这种力量有关系吗?为什么?
【截止日期】
7月15日
少年们,别以为答完就算了~我有空的时候会就你们的答题内容一一追问的哟~
当然,如果针对我的追问能展现出令人满意的思维能力,那么还会追加发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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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西子@佑清-.@ㄗòsら啵~@甚没钱@白兔软糖@1Ive1@威尔士的冬天@OOOOO@六纸闲人@zqi1992@阿洛的狐狸@橘たちばな@尉迟辰@NCarrot @guichong@wyxwyx2@倫家小跟班@二次元才是日常@dlsdyc @moy@阿突
……原来艾特人名字后面要加空格么→_→ 真是失策。
@dlsdyc 少女帮我叫人。。我的朋友很少
如果你承认逻辑,那么你大概会同意这个论断:引导力要么是强迫的,要么是不强迫的。
好,现在问题来了,引导力是强迫的还是不强迫的?如果是不强迫的,那么法律作为引导力的一种也不是强迫的,那法治的强制性是从哪里来的?
如果引导力是强迫的,那它仍需回答我之前的那个问题:这个强迫性怎么就能从一种绝对的自私上推出来?我如果随便伤害别人,那是因为我自己乐意如此。既然如此,我在大多数情况下就没必要因为他人的痛苦而中止我的行为。以此类推。
2.
没有人天生拥有义务或是权利,人生来绝对自由,但是不幸的既然无法脱离这个社会而作为单独的个体存在,就永远无法做到绝对自由。在这里先把你理解的那种“公民权”这样的衍射权利和自然权利分开。
食品安全权、隐私权这样的权利是一系列衍生权利。但从根本上说,生存权不是一种权利?自由权不是一种权利?
绝对的自由意味着绝对的责任,从这一点上来说,自由比不自由更悲剧。因为A是自由的,那么A所有行为的因都发自A自身,那么他就不能把由此引发的任何事归咎到其他任何东西上。——责任不是一种义务?
就算是这个引导力理论也是如此:遵从引导力恰恰是自由选择的结果。一个人,A,他遵从引导力,是因为他选择了遵从引导力。任何人对他的说教都对此不负责任,因为A的选择全部都是A自己的选择。A如果背负自己的责任,不可否认会获得一些快乐,但是否这种快乐就是其全部目的?一个人做慈善,另一个人是贪官,虽然二者都在一定程度上给自己添加了快乐,但其行为性质明显是不同的,原因就在于,前者在利己的同时做到了利他,后者则是完全的利己。
自私为什么不能是正确的,反而无私是一种不正确的行为,因为无私只属于最中间的人群,而顶端以及底部都是自私的。自私来自于自由,为了让自己生存的更好,起码,我不知道无私的人能活得比自私的人好,那是童话或是说教洗脑故事里面的。
因为无私只属于最中间的人群 → 无私是不正确的。
这个逻辑怎么来的?那么我是否可以以此类推:
因为中等收入只属于最中间的人群 → 中等收入是不正确的。
两个例子之所以有可比性在于:你怎么知道无私“只”属于最中间的人群?你“最中间”的人群指的是什么?身高?体重?年龄?经济收入?那我完全可以用“中等收入”这个概念来代替“无私”。如果你认为二者不是一个类型的词,那这样吧,我把“中等收入”换成“不无私” → 这样逻辑依然成立。
自私来自于自由,为了让自己生存的更好,起码,我不知道无私的人能活得比自私的人好,那是童话或是说教洗脑故事里面的。自私怎么就来源于自由了。。。按照我在之前的逻辑,自私并不取决于一个行动中是否有利己的成分。利己和自私完全是不同的两个概念,而在某种程度上,一个人的所有行为都是利己的。但这就说明一个人的所有行为是自私的了么?明显不是。一个人可以在利己的同时利他,也可以完完全全地只做到利己→在这样一个情况下,明显只有后者才更有被称为自私的,况且这种称呼还是值得怀疑的:举例,一个人可能患了强迫症,会无意识地咬自己的手指头。在这种咬手指的行为中他能获得一种纯粹利己的快感——那么,咬手指这个行为是自私的么?
4
第一个是假说,那就是没有证明的东西,纵然有趣也没有研究价值。没有证明的东西是没有研究价值的?
你这个断言能被证明吗?它有研究价值吗?
我觉得你忽视了我举的这两个例子的内在联系,打回去重看。
也就是说,这是个理论物理学。我认为,命运这样的东西是更高维度的存在,就像四维生物可以看到时间的轨迹,命运生物就可以看到命运的痕迹。实际上命运并不是唯一的曲线,而是无穷发散,每一个不同的选择都会创造一个平行宇宙,而在那个宇宙看来,发生的就是命运。
你这到底是什么?。。
并不是说凭空猜想随便YY就能成为一个理论的。狭义相对论最初也起源于思想实验,并且在当时的条件下难以证明。证明它是过了几十年以后的事了。结果出来之初,大家感到相当震惊,原来爱因斯塔的预言是对的。但相传爱因斯坦当时的评论是:奇怪什么?世界本来就是这样的。(大意如此)
这也同时反驳你的第一条结论:没被证明的东西是没有研究价值的。
一个理论之所以是一个理论,并不是因为它的YY程度有多令人震惊或者想象力有多天马行空,更不是因为所谓的证实原则。
关于你的猜想是否合法,这里有两个帖子写的很好
【科学哲学】论科学、伪科学与非科学
https://www.gn00.com/t-114805-1-1.html
【科学哲学】论波普尔的可证伪性作为科学的标准
https://www.gn00.com/t-114819-1-1.html
关于命运:难道更高纬度的玩意对更低维度的玩意的观测就是一种命运?那更高纬度的玩意的命运呢?更更高维度?这样无穷回溯要到哪个维度才能终止?
你的这个猜想能被证明么?它有研究的价值么?
最后
依然是那句话,看事情的角度不一样,看法也就不一样,就像真理的相对性一样。……你的这个断言是真理么?它是相对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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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让人们做事情无法强迫,但是有引导力的存在,如果引导力足够强大,那么可以视为强制力。就像一滴水对人类来说可能无所谓,但对蚂蚁就是灭顶之灾。
而在现实生活中,处处存在引导力,舆论,道德观,伦理观,法律,都是可以视为强制力的强大的引导力。
有一种理论叫做沉默螺旋。诺尔纽曼认为,当人长久处在媒体讯息之下,久而久之自然会具备一种准统计官能,也就是感知外在氛围的能力,能够察觉媒体所呈现的主流意见,并且这些意见会转化为个人对于社会主要价值的认知。不过前提是,阅听人必须处在长时间的媒体渗透,也就是媒体讯息的暴露下,才会影响到态度层次,进而改变行为。
也就是说,大部分人所拥有的观念,都是社会的主流观念,都是被引导形成的观念。
2
没有人天生拥有义务或是权利,人生来绝对自由,但是不幸的既然无法脱离这个社会而作为单独的个体存在,就永远无法做到绝对自由。
人在出生前就被其他人加上了第一问中的引导力,你的权利和义务都是被人给予的。
也就是说,人所需要负的责任,都是自己想背负,或是被强迫背负的,但是背负责任会换来利益,以此维系存在。
自私为什么不能是正确的,反而无私是一种不正确的行为,因为无私只属于最中间的人群,而顶端以及底部都是自私的。
自私来自于自由,为了让自己生存的更好,起码,我不知道无私的人能活得比自私的人好,那是童话或是说教洗脑故事里面的。
4
第一个是假说,那就是没有证明的东西,纵然有趣也没有研究价值。
第二个理论有意思,我百度了一下,有这样一句话。
爱因斯坦和海森伯讨论可不可以考虑电子轨道时,曾质问过海森伯:“难道说你是认真相信只有可观察量才应当进入物理理论吗?”对此海森伯答复说:“你处理相对论不正是这样的吗?你曾强调过绝对时间是不许可的,仅仅是因为绝对时间是不能被观察的。”爱因斯坦承认这一点,但是又说:“一个人把实际观察到的东西记在心里,会有启发性帮助的……在原则上试图单靠可观察量来建立理论,那是完全错误的。实际上恰恰相反,是理论决定我们能够观察到的东西……只有理论,即只有关于自然规律的知识,才能使我们从感觉印象推论出基本现象。”
也就是说,这是个理论物理学。我认为,命运这样的东西是更高维度的存在,就像四维生物可以看到时间的轨迹,命运生物就可以看到命运的痕迹。
实际上命运并不是唯一的曲线,而是无穷发散,每一个不同的选择都会创造一个平行宇宙,而在那个宇宙看来,发生的就是命运。
罪犯做的事情在理论上是无辜的,但是在引导力看来他并不是无辜的。实际上命运不是只负责人类,在更高维度的生命看来,我们这样低维度生物死一个和全死光并没有区别,只是对我们来说,需要用引导力制定行为规范去维护我们的生存空间。
依然是那句话,看事情的角度不一样,看法也就不一样,就像真理的相对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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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之前的叙述,一个行为是不是正当的,不关心行为双方的意愿,而是关心这个行为对群体和社会的影响,或者说,主要关心这个行为对群体和社会的影响。所以如果问我一个行为的正当性取决于这个行为的目的还是这个行为造成的结果,那么我的回答是取决于结果,但我觉得用“结果”这个词还不准确,我倾向于用“影响”。“结果”更多是事实判断,而“影响”则更多是价值判断,影响大小的估量,在每个人可能都不一样,这就说明正当性的判断带有一定主观性。但是如果要问我在这种差异之中如何谋求最大的正当性,这一时我说不上来,也许很久说不上来。
目的对行为的正当性并非完全没有影响,但是目的对行为正当性的影响是通过对行为的社会影响的影响来实现的(抱歉一时词穷,找不到其他词代替= =),这也就是为什么判案中动机会影响罪刑的轻重。
感觉我hold不到你问的点,没有想到很多,嗯,先这样
最后感谢荐书!阿里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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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不愿屈服于某个强权的淫威,如果不用“不正义”这个理由,那么我们将用什么理由反抗?(如果是“损害了个人利益”的话,那么政府会回答:这个是最大幸福的必要代价)
我大概猜到了呢~~ 首先反抗本身就不需要理由啊。反抗是处于本能,对压迫的憎恶,对不公平的憎恶,都是处于人的感觉,而这种感觉就是本能,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谁赢了谁就是正义,我们用什么理由反抗不重要,可以是不开心,不舒服,不愿意,不服气......关键是反抗了有没有用,反抗成功了我们就是正义,我们所做的反抗就是正义,哪怕是踩着很多无辜的人的尸体,因为我们赢了,我们就可以告诉后代我们是正义的,我们为你们的生活做出了XXXX的付出,我们击退了“敌人”,赢得了生存权,所以我们是正义的。
其实人的感觉本身就是自私的,之所以会感觉到不公平不正义,只是因为比较,别人比我们得到的多,或者享受了我们享受不到的东西,所以就有了这不正义,这不公平这样的说法。 所以损害了个人利益如果到了让这个人无法接受的地步,那么他就会反抗,而如果他赢了,那么他就是正义,在他的领导下人们只会记得,他是如何反抗统治阶级的压迫,然后又有人觉得受压迫,再有人来挑战他,这种情况循环反复无穷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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